广东公布国内首份食品药品“黑名单”

31.12.2014  11:21

粤公布国内首份食品药品“黑名单

8企业或个人违法违规情节较严重被曝光

  日前,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上出现了一个名为《广东省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信息(第一期)》的表格,其中曝光了8个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或个人的身份信息及违法情况。30日,记者从省食药监局了解到,这是广东首份食品药品“黑名单”,也是国内第一个公开的同类“黑名单”,显示出广东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进一步加大。

  记者查阅发现,“黑名单”上共有2名个人和6家企业及其负责人被曝光,公开的信息除了其违法违规行为、涉案产品信息、处罚结果和处罚依据等,还包括了违法企业的名称、单位地址、企业法人代表或违法个人的姓名、职务及部分身份证号码等。根据公开信息,这些企业或个人违法违规行为涉及药品零售、药品批发、餐饮等行业,情节均较为严重。

  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食品药品“黑名单”制度是该局2014年建立的29个“最严格全过程监管工作制度”之一。

  今年5月16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广东省食品药品安全企业“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挂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6月6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的管理规定(试行)》经广东省食药监管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通过。

  按照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实行食品药品“黑名单”制度。纳入“黑名单”后,因严重违反“四品一械”(即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者及其责任人员的有关信息,会通过药监部门的“黑名单”专栏向社会公布,公布期限为2年。企业或个人一旦被列入“黑名单”,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将采取增加检查和抽验频次等措施,实施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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