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深化金融改革创新重要纲领

03.06.2014  11:42

2012年以来,广东建设金融强省步伐不断加快,国务院批准建设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金融强省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做出加快发展国际金融、科技金融、产业金融、农村金融和民生金融重要部署。

经过努力,广东金融连续实现平稳较快增长,对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不断增强,到2013年末,我省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已经提高到6.13%,全省金融机构总资产达到17.3万亿元,社会融资规模达到1.38万亿元,均创历史新高。

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金融改革总部署,利率和汇率形成机制市场化改革、民营金融机构试点、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完善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等重大金融改革加快推进。在国家深化金融改革背景下,近期,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新时期推动我省金融改革创新的又一重要的纲领性文件。在《意见》出台之际,广东省副省长陈云贤接受了南方日报的独家专访,畅谈我省金融改革创新的新思路、新举措。

金改任务紧迫 一年到两年要见成效

南方日报:近几年来,广东金融强省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在您看来,目前广东金融业发展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陈云贤:我认为当前广东金融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是金融业自身发展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为金融业综合竞争力不够强。广东金融业规模很大,金融机构总资产占全国的1/10,超过香港,但是,金融业“短板”也很明显。第一块“短板”是缺乏总部金融机构。第二块“短板”是缺乏中小金融机构。第三块“短板”是金融行业结构比例失衡。第四块“短板”是缺少金融要素市场平台。

第二个是金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吻合度不够的问题。主要表现有——

首先,金融发展与珠三角转型升级发展要求有差距。胡春华书记已经明确提出转型升级的项目建设、技术改造、重大平台、骨干企业和科技创新“五大抓手”,要求金融发挥支持“五大抓手”的重要作用。而现行以银行业为主的金融体系受风险偏好等因素影响,对于高风险的创新创业活动,轻资产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小微企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不能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存在金融与产业、与科技发展脱节的现象。

其次,金融发展与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要求有差距。长期以来,粤东西北金融发展比较薄弱,不仅规模小,如存贷款规模仅为珠三角地区的1/9,而且自身金融“造血功能”差,无法支撑粤东西北振兴发展庞大的金融需求。

第三,金融发展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和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要求有差距。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目标,现代金融具有丰富的社会管理职能,在公共政策、社会治理中能发挥重要作用。但是,我省金融服务水平距离这一改革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第四,金融发展与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的要求有差距。目前,粤港澳三地间金融市场未能有效互联互通,离岸与在岸人民币市场不能有效互动,影响了金融中心功能发挥。同时,广东企业“走出去”所需的投融资服务、风险管理、信息咨询、保理担保等各种金融需求还不能得到有效满足。

我们谈金融改革,光看到现存的问题还不够,还要看到趋势性、前瞻性的东西,提前做出改革安排。未来要进一步实现金融从支柱产业到现代经济核心的转变,更重视金融功能的提升,更重视金融发展的基础性平台、机制和环境建设,还要关注金融市场化改革对我省金融发展的影响。金融市场化改革是把“双刃剑”,既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又将加剧金融市场竞争,过去积累的金融资源错配风险也将加快释放,这对我省地方金融机构提出了更高的经营和风险管理要求,不能适应这一变化过程的机构将被市场淘汰,留给我们的改革时间仅有一年到两年,改革任务急迫。此外,人民币国际化是广东增强区域金融影响力的重大机遇。要充分利用港澳人民币离岸市场,构建安全有效的人民币跨境流通渠道,发展有实体经济支撑的跨境人民币业务,在服务国家人民币国际化战略的同时,增强区域金融发展新优势。

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是转型升级的战略举措

南方日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金融市场化改革全面提速,利率市场化、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互联网金融等改革热点不断涌现,广东作为国务院批准的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如何部署和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工作?

陈云贤:紧密结合国家金融改革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意见》共提出了八大类、32条措施,其中,既有国家总体部署的金融改革内容,也有具有广东特色的金融改革措施,每项工作都作了具体分工,内容十分丰富。未来值得关注的重点改革有:

一是加强区域金融要素市场建设。未来,我省将推动以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为重点的各金融要素市场建设,完善交易机制,创新股权、债权和资产证券化等多种融资产品,打造服务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和开展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的综合平台。

二是积极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第一个途径是扩大民间资本金融市场准入,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重组和增资扩股,继续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各类新型金融机构。第二个途径是探索金融综合经营。我省要利用改革机遇,鼓励各地方金融控股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拓展金融业务范围,创新跨市场、跨领域的金融产品,发展一批金融龙头企业。

三是深入推进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其中,体制机制建设是政府的主要着力点,具体包括:建立以多层次资本市场为核心的企业并购重组机制,推进产业集聚和产业链重整,使得产业链条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建立包括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创投基金在内的风险投资机制,搭建产学研金介合作平台,实现创业者与风投资本无缝对接;完善创业投资引导、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等风险分担机制,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产业转型升级。

四是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一是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开展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试点,推广建设乡村金融保险服务站,完善助农取款、汇款、转账服务和手机支付等多种形式的简易便民金融服务。二是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大型农机具、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以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切实赋予农民财产权利。三是通过金融产品设计和保险工具等加强对农业现代化的金融支持。

五是扩大金融合作开放。首先将通过建设粤港澳自贸园区建立有利于投资和贸易便利化的总体金融制度安排;其次是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重点合作发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第三是按照国家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部署,深化与东盟、与非洲、与欧美发达国家的金融合作,加强对广东企业和资本“走出去”的金融支持力度。

同时,我们在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公共政策、服务粤东西北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还有一系列改革工作措施。

改革有风险,不改革有大风险

南方日报:金融改革事关我国顶层制度设计,是改革的“深水区”,同时,我国金融管理体制的复杂性又增加了金融改革的难度,请问我省如何实现上述各项金融改革的有效推进?

陈云贤:金融改革发展工作的确非常复杂,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不论对金融业本身还是对经济社会发展都影响巨大。我认为,要保障金融改革创新工作的顺利推进,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关键是处理好“三个关系”。

第一对关系是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间的关系。一方面我们要切实加强监管队伍、监管系统、金融法制等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建设,履行好国家赋予地方的金融监管职能;另一方面要加强与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反馈,建立完善中央驻粤“一行三局”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间的工作协调机制,防止监管空白,在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和防范金融风险等领域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对关系是金融改革创新与金融稳定的关系。金融改革工作即是金融稳定工作,两者是一种动态平衡,改革有风险,但不改革就会有大风险。在坚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同时,对于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金融业态、新的金融技术应持一种鼓励态度,凡是有利于降低金融交易成本、提高金融运行效率和金融服务便利程度的都应允许尝试。政府和监管部门要制订规则,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投资者教育,加强行业自律。

第三对关系是局部试点和全面推进的关系。我省将利用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粤港澳自贸园区、CEPA等,构建一个多层次的金融改革创新政策框架,最大程度地实现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省里期望形成全省各地区竞相开展金融改革创新的良好工作局面。

出于上述考虑,在《意见》中,我们提出了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建立金融改革部省联动机制、完善金融改革领导协调机制和加强对金融改革创新工作的督导四项工作保障机制,以此保障各项金融改革创新工作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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