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分三批推动落实立法权事宜

17.03.2015  03:32

东莞时间网讯 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明确赋予设区的地级市及东莞、中山等不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记者16日获悉,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均高度重视地方立法权问题,广东省将分三批推动各市落实地方立法权有关事宜,年内广东会有若干个符合条件的市落实地方立法权。

市相关部门表示,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立法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力度,为《立法法》的施行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环境。此外,今年我市公务员学法考试将增加《立法法》与地方立法权的相关内容。

详细报道请关注3月17日《东莞日报》、《东莞时报》、东莞时间网等东莞报业集团旗下各子媒。

★★★版权作品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扫描下图中的二维码就可关注我们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