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加快出台规定治理“为官不为”

27.07.2015  11:19

笔者从日前召开的广东省纪检监察上半年工作总结会上获悉:今年下半年,广东省纪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把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在加大力度惩治腐败、正风肃纪的同时,省纪委还明确将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及其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完善责任追究特别是“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制落实检查考核、报告和约谈制度,同时加快出台规定治理“为官不为”。

省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继续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对不正之风露头就打、冒头就抓。继续监督推动各专项治理工作,强化成果运用。

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细化“抓早抓小”的具体举措,在问题线索处置、立案调查、审理报告等各个环节充分体现“纪在法前”的要求,健全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制度机制。推动各地规范问题线索管理,提高结案率,少用、慎用、短用“两规”措施。

巡视工作在下半年也将继续发挥利剑作用。省纪委要求探索具有广东特色的巡视监督新路径,巩固发展常规巡视、专项巡视和系统巡查“三驾马车”协同并进的局面。积极推进巡视公开,加大宣传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省纪委表示,下半年工作将继续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以案治本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案发单位或部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制定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等制度。加快出台规定治理“为官不为”、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等规定。继续推动预防腐败地方立法工作。

广东还将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和制度保障。根据工作部署,将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及其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完善责任追究特别是“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制落实检查考核、报告和约谈制度。继续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改革,将改革覆盖到市、县纪委派驻机构和镇(街)纪委。全力做好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工作,出台《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职责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