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加快建设人才高地

29.03.2017  09:25
原标题:加快建设广东人才高地

  “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完善人才资金使用管理,大力支持引才聚才……

  “瞄准‘高精尖缺’类别,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开发……

  “将广东建设为出入境环境更便捷、外籍人才居留待遇更优良、出入境服务更高效的创新驱动发展高地……

  广东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化我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就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创新。接下来,广东应该如何落实该实施意见,建立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加快建设广东人才高地?南方日报记者采访了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等相关职能部门。

  省公安厅:打造优良出入境环境集聚海内外人才

  《关于深化我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推进人才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在申请永久居留、延长居留期限、办理人才签证、过境免签、聘雇外籍家政服务人员等方面为人才提供更多便利。对此,省公安厅表示,将积极落实公安部关于支持广东创新驱动发展和自贸区建设的16条出入境政策,进一步实施更积极有效的人才战略,争取国家给予更加开放便利的出入境政策,将广东建设为出入境环境更便捷、外籍人才居留待遇更优良、出入境服务更高效的创新驱动发展高地。

  省公安厅表示,积极贯彻落实公安部上述16项出入境政策措施中,6项适用于广东自贸区,10项适用于广东全省,结合《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着力解决制约吸引和集聚外籍人才的出入境政策瓶颈,加大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吸引力度、加大对创业初期人员孵化支持力度、加大对外籍华人回国创新创业支持力度、加大对优良便捷的出入境软环境的打造力度。

  省公安厅表示,针对广东经济外向程度高、毗邻港澳和海外华人众多等特点,未来广东要通过改革,使外籍人才(高层次、行业技术、创新创业等人才)入出境、停居留、永久居留更加宽松便利,外籍人才认定标准更加明晰,外籍人才工作居留手续更加便捷。如,长期以来,外籍人才来华签证、居留、永久居留制度中存在人才分类不清晰,缺乏认定标准等问题,导致许多外籍人才无法申请到R字(人才)签证。配合16项出入境政策措施实施,省公安厅会同省人才主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人才认定配套文件并报公安部批准,从根本上解决了“谁是外籍人才”“哪个部门去认定外籍人才”的老大难问题,为广东省外籍人才认定和评估工作提供了全新的标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广东省引才引智机制。

  省公安厅表示,上述改革措施的落地实施,是广东省贯彻执行国家全方位开放战略,构建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对外开放格局的重要举措,社会各界反响良好,将进一步提升广东省外国人出入境便利水平,对优化广东省人才发展环境,吸引和集聚海外高层次人才到广东省创新创业,继而推动广东省自贸区建设、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建设,加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步伐,促进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省人社厅:在行动上抓好细化落实保持我省人才汇聚优势

  《关于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出台具有里程碑意义。省人社厅表示,要在人才政策上进一步创新突破,在行动上抓好细化落实,特别是要瞄准“高精尖缺”类别,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开发,始终保持我省人才汇聚优势。

  省人社厅表示,将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通过大力实施海外青年引进计划,加强对青年博士后的引进力度,以逐步提高外籍(境外)和有留学经历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科研团队中的比例,不断拓展博士后国际视野,提高博士后国际化水平和培养质量,培养造就一批杰出博士后人才。这是对我省现有人才计划的丰富和补充,对于优化人才结构、创新驱动发展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对获得本计划资助,出站后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承诺连续在粤工作3年以上的博士后,省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的安家补助。

  实施海外专家来粤短期工作资助计划。“珠江人才计划”自2009年实施以来,先后引进了五批117个创新创业团队和89名领军人才,其中包括5名诺贝尔奖获得者、2名诺贝尔奖评委、1名欧盟最高科学奖“笛卡尔奖”获得者、39名欧美发达国家院士,为我省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注入强劲新动力。但是,不少海外高层次专家由于自身工作、家庭情况等多种原因,无法长期来粤工作,这些专家又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为解决这一问题,将按照省委的要求,把“短期资助计划”作为“珠江人才计划”新增子项目,与长期引才项目相互补充,建立柔性引才长效机制。

  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省近年来已开展的一系列探索,通过职称简政放权、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试点等改革措施,继续推动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创新。省人社厅还表示,将围绕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大力推进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创新,把下放职称评审权限范围扩大到新型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和大型骨干企业,允许自主制定不低于省标准的评审指标、自主发放证书。

  省人社厅透露,将评选南粤突出贡献和创新奖,表彰奖励我省作出突出贡献、在创新领域作出重大成就的人才。南粤突出贡献和创新奖不分等级,每两年评选一次。南粤突出贡献奖授予为我省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个人(团队),侧重于人才创造的巨大经济社会效益,每届授奖的个人(团队)不超过5个。

  省科技厅:加强人才团队引进推动广东创新发展

  《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省创新发展的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省科技厅表示,大力推动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引进,推动广东创新发展。

  省科技厅表示,将继续大力实施“珠江人才计划”,加大企业引才力度,继续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给予单个团队最高1亿元资助;大力引进领军人才、企业家、金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更加优惠的补贴政策。特别是要重点围绕广东省战略新兴产业及重大专项等领域,面向省、境外着力引进取得先进创新成果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可实现核心关键共性技术突破或产业化前景广阔的团队和领军人才。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或全职来粤工作的诺贝尔奖获得者的团队和领军人才,按一事一议的方式,免评确定资助档次及额度。

  《实施意见》提出,要柔性使用海外人才。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充分发挥国(境)外人才的作用。省科技厅表示,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充分发挥国(境)外人才的作用。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可由省内具备条件的地方政府牵头,以企业为主体建设实施,省市级科技创新主管部门在人才引进、政策服务、孵化指导、创新创业方面给予倾斜性支持,促进海外优质创新资源集聚。

  此外,省科技厅还提出,要支持我省企业在国(境)外设立研发中心、分支机构、孵化载体,经评审认定,分三档给予企业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的引才补贴;支持以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万人计划”入选者、“珠江人才计划”引进领军人才、“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为带头人的团队开展原创性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发;在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中,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收益或作价投资形成的股权用于奖励科技成果重要贡献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经竞争性评选的“扬帆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按档次分别给予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省财政资金资助;入选“珠江人才计划”的粤东西北地区创新创业团队,免于评审、自动入选并享受该项目资助;深入推进粤港科技创新合作计划,围绕粤港两地科技创新需求,建设自主创新品牌,设置粤港联合创新项目,争取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上取得突破,进而提升粤港两地的国际竞争力。(南方日报记者 周志坤 王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