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解读广东医改惠民新政:分级诊疗将出台

13.01.2015  14:00

焦 点

●今年广东将大力提高县域医疗服务水平,探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解决“大医院人满为患、基层医院门可罗雀”;

●大力推进社会办医,除县级医院外,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扩建公立医院;

●省财政计划投入11亿元,连续三年推动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预防生出“残疾宝宝”;

●大力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落地,避免出现“见死不救”。

13日,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将在广州召开。记者提前采访省卫生计生委负责人,独家了解到一批改革惠民新举措:

提升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能力

看病难,其实是看大医院、大专家难。关键在于优质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珠三角特别是广州的医疗水平高,粤东西北低。

为改变这种情况,省卫生计生委提出,要实施“巩固广州医疗高地、优化珠三角、提升东西北”的发展战略,以加强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完善体制机制,显著提高粤东西北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尽快形成群众就近看病就医的良好态势。

省卫生计生委主任陈元胜表示,今年将研究制订广东省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指导意见,新增2—3个试点城市。当前广东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但鼓励部分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弱的地区加大投入,提升服务能力。尤其是粤东西北地区,仍要坚持改革和发展并举,既要按照国家要求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又要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鼓励建设乡镇卫生院周转房,增强城乡居民对县域医疗卫生机构的信任度,努力实现“90%病人不出县”的目标。

看个感冒也挤大医院,社区医院门可罗雀。”这是一个老难题。今年,广东将制定出台构建分级诊疗体系的政策,通过组建医联体、对口支援、多点执业等形式,提升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综合运用医疗、医保、医药、价格等手段,促进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秩序。

打破审批“天花板”,发展民营医院

目前公立医院独大,而民营医院整体发展滞后、社会口碑不佳,导致竞争不足。截至2014年底,我省民营医疗机构449家,比上年增加42家,总诊疗人次同比增长6.5%。

今年,广东将以更大的力度推进社会办医。除县级医院外,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扩建公立医院。省卫生计生委提出,各地要切实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打破社会办医审批的“天花板”“玻璃门”,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下决心做到机构放开,不得以规划限制为理由拒绝社会资本申办医疗机构;执业放开,尽快放开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各地探索推行区域注册,并全面实行医师多点执业备案制;医保放开,符合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均应纳入医保范围,激发社会资本投资办医的活力。鼓励各地发挥公立医院的品牌、管理、技术和人才优势,解决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瓶颈问题。

三无”病人可申请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现在医院经常会收治一些身份不明或者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的“三无”患者,垫付了很多经费,造成医院运营压力,个别甚至可能出现“见死不救”的情况。

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广东省政府去年底已出台政策,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捐助等渠道筹集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对于紧急救治发生的费用进行补偿。从今年起,省财政每年增加安排省级医疗救助资金2000万元,专项用于对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补助。各地市要尽快制订当地的实施方案,安排专项基金,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核报核销工作。

9.62万对夫妇申请“单独两孩”已获准

2014年广东的一件民生大事就是“单独两孩”政策顺利落地,实行“四证一表”一站式审核,简化了流程。据统计,目前全省累计已有9.62万对夫妇申请获准。另外,去年广东进一步加大对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力度,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分别由每人每月120元、150元提高到不低于500元、800元。今年省卫生计生委将密切跟踪“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适时开展政策实施情况评估,及时修订《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推进生育服务证和再生育审批制度改革。

今年一个重大民生利好,就是全面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出生缺陷防控,决定启动综合防控项目。省财政计划投入11亿元,从今年起连续三年加强85个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建设,强化出生缺陷三级防线,实施地中海贫血、唐氏综合征等出生缺陷干预项目。

每周一次大扫除,严防登革热

去年广州等地的登革热疫情,暴露了“爱国卫生运动”这个老体制在新形势下的漏洞。为此,省政府不久前出台《关于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强化爱国卫生经常性工作。今年要坚持落实好每年一次爱国卫生月、每月组织一次清除卫生死角和四害孳生地为主的统一行动、每周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大扫除的“三个一”环境卫生整治制度,切实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省将在春节前通过发布海报、倡议书和组织媒体集中宣传等方式,拉开今年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的序幕。

有医疗纠纷,找“医调委”第三方调解

医患纠纷近年持续激化,引起社会关注。今年广东将继续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强化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中的主体责任,一旦发生纠纷,医疗机构要积极主动应对处理,避免矛盾激发。继续发挥好医调委等第三方组织作用,推广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建立完善“三调解一保险”制度体系,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保持严厉打击、依法惩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编辑: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