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侨史》编委会召开工作会议 部署编修工作

22.12.2015  19:54

广东省侨办副主任、编史办副主任林琳讲话

广东华侨史》编委会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

  

   广东侨网讯  12月20日,2015年《广东华侨史》编委会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广东省侨办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广东华侨史》编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编史办”)副主任林琳,《广东华侨史》编委会主编张应龙、副主编袁丁及编委会成员、分卷编写成员、华侨史专项课题承担人等五十多人参加了会议。
  林琳副主任传达了省侨办曾庆荣书记在不久前召开的《广东华侨史》编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表示希望编委会及所有参与编修工作的人员按照曾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编修工作计划,全力以赴开展好接下来的编修工作。
  林琳副主任对华侨史课题研究工作提出几点意见。一是各课题承担人要抓紧时间,合理安排工作,确保课题研究任务按时完成。二是希望专家学者按照汪洋书记的十六字要求开展课题研究工作,积极到海外、侨乡作调查研究,收集第一手史料,运用新史料和新方法,广泛吸纳新成果、新观点,加强交流沟通,对研究成果反复修改、精心打磨,高质量完成研究项目。三是希望编委会加强对课题研究的指导,对课题承担者给予必要的指导说明,形成统一的学术规范;加强对课题的督促和检查,及时了解课题进展情况及问题,提供改进建议,确保课题研究顺利进行及完成;加强对课题的评审和验收,制订评审和验收的相关标准,组织评审专家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加强考核和评比,课题研究任务全部完成后,编委会要对各项目进行评比,根据评比结果给予相应奖励。四是成果出版和资料利用要讲大局、守规矩。应当明确,华侨史课题研究成果和海外收集的史料的所有权都是属于编史办的,根据相关协议,课题研究成果和相关史料汇编应由广东人民出版社纳入《广东华侨史文库》出版,未经同意,不能将相关研究成果和史料自行交由其他出版社出版。利用华侨史史料进行研究及发表论文也应遵守学术规范,应注明资料的来源。
  在工作会上,张应龙主编通报了2015年编委会工作情况及出访调研的相关情况,并结合课题招标与结题、图书出版与书稿征集、出访调研、召开小型工作研讨会等对明年编委会的主要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还进行了华侨史专项课题进展汇报等议程,与会专家踊跃发言,讨论热烈,会议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编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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