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司改入选十大亮点

05.08.2015  17:34


广东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发布去年法治建设亮点

广东司改入选十大亮点

来源:南方日报

 

 

 

 

广东省法学会组织撰写的2014年度《广东法治建设年度报告》(下称《报告》)近日出版发行。这是我省法学会第二次向社会发布全面、系统、权威的地方法治建设年度报告。《报告》发布了2014年广东法治建设十大亮点,“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直部门权责清单(第一批)的决定》正式发布,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广东省司法体制改革方案获中央批复,司法改革试点正式启动”等入选十大亮点。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成效显著

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瑞光介绍,《报告》全文共6.8万多字,全面搜集、整理我省立法、行政、司法、法学教育、法制宣传、司法协作等方面的年度数据,在此基础上分析、归纳、总结我省2014年度法治发展状况,以期为社会各界了解广东省法治发展状况提供参考。

报告》指出,2014年广东省在法治建设和发展的各个方面都取得了积极的进步:

在依法执政方面,广东省委通过了《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依法治省各项工作持续推进。

在人大工作方面,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2014年有7部地方法规由“地方立法高校联盟”起草,首部由高校立法研究基地起草的地方法规《广东省信访条例》颁布施行。

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直部门权责清单(第一批)的决定》正式发布,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广东省人民政府规章立项办法》等4项行政立法工作规章颁布实施,行政立法体制进一步规范化、法治化。

在政法工作方面,广东省司法体制改革方案获中央批复,司法改革试点正式启动,多项改革措施开始推进;与此同时,法院、检察院、公安以及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也稳步进行。

在知识产权工作方面,管理部门为加强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出台了许多新举措,全省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在社会治理方面,围绕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组织的管理、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等基本问题,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重要规定,推动了社会治理的法制化建设。

在生态文明法治方面,通过立法和行政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充分利用地方立法特别是特区立法创新生态保护制度。

在法学教育、法制宣传和法学研究方面也取得了长足进步,我省两所高校首次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获批三项法学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

在粤港澳法律合作方面,继续深入贯彻落实CEPA、《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等合作框架,在法律服务、司法协作等方面均有所加强。

仍有部分体制性障碍需要解决

报告》认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不足。2014年是广东法治建设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在这一年,既有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成立这样的新机构、新制度的出现,也有权力清单、行政审批改革这样持续推进的改革中的新突破。总体而言,法治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相关改革措施稳步推动。但是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来看,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依然存在不足:例如一些领域、一些部门仍然存在着体制性障碍有待解决;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法治文化等“软环境”还有待加强。

2015年1月17日,广东省委通过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提出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努力在依法治省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适应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先行先试,努力推动我省法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报告》认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事业中,广东必将继续“先行先试”,在法治建设领域取得新的成绩。(南方日报记者  陈捷生    实习生  蔡昕翀  林铃芳  通讯员  丘凌锋)

 

 

 

(责任编辑:杜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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