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司法改革铸就多个样本 数个领域走在全国前列

12.11.2015  20:47


广东司法改革铸就多个样本 数个领域走在全国前列

 

来源:南方都市报网络版

 

 

 

裁判文书没及时挂上网?审判流程没按时公开?在别人眼里可能不算什么,但在陈润霖这里,这些都是大事儿,马虎不得。

 

陈润霖是广东省高院的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近些年来,推动司法公开成为他的主要工作之一。除了司法公开,广东的司法改革还涉及多个领域,每一项背后,都有很多像陈润霖这样的法官在开拓与付出。改革是由法官们共同推动的。

 

    “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要指示。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会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对全国司法改革工作作出部署。

 

作为全国首批司法改革试点省份之一,广东一直扮演着“改革先行者”的角色,从2013年的先行先试,到2014年11月,广东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广东法院的探索经验,铸就一个又一个“改革样本”。

 

实际上,广东各地人案不均、城乡差异较大……司法改革这样复杂的工程,对广东来说并不容易。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广东法院在困难中一路前行,越来越多的法官在改革浪潮中实现新的自我认同。

 

司法公开

 

难在改变法官观念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平台建设。在此之前,陈润霖已经接触司法公开的具体工作,不过一开始,他没想到有这么多难题。

 

“每个平台搭建,都需技术支撑,而技术支撑离不开资金投入。”陈润霖指了指他楼下的办公室,他说,别看那么小的一个房间,里面的系统与服务器,其实需要花很多钱。

 

信息化建设是司法公开不可缺少的支撑,他很快发现,比资金更棘手的是改变部分法官的观念。陈润霖说,观念的形成需要时间积累,有些法官以前没意识到司法公开的重要性,突然说要公开,一时不能理解。而另一方面,由于广东是案件大省,法官们一直面临着较大的办案压力,司法公开难免增加额外负担,这让推进变得更难。

 

陈润霖觉得,司法公开是一件本来就该去做的事情,这么简单的一件事,竟然有人不愿去做?不过他还是理解了法官们的难处。“给他们增加太多负担的话,确实很难推进。”陈润霖说,随后法院启用一款新软件,法官只需点几个按键,就可以完成裁判文书上网,而且法官助理与书记员都可以代为操作,非常方便。

 

“提供便利的同时,还要给法官们一点压力。”陈润霖说,压力不是来自他这里,而是来自当事人。比如审限公开后,办案拖拉的法官,可能要面临当事人的监督与质疑。

 

2014年,惠阳“许霆案”判决书在网上流传,由于判决具有法官鲜明的个人色彩,被网民誉为“伟大的判决书”,与此同时,一名法官在进行裁判文书上网时,发布的却是一份判决书写作模板。判决的好与坏,公众自有评判,陈润霖觉得,这正是司法公开的目的———不仅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还可以倒逼法官提高审判质量,实现司法公正。

 

实际上,司法公开在方便公众的同时,对法官也同样带来便利。“现在法官审案时,查找相似案例方便多了。”陈润霖说,在网上一搜就可以,不必再来回翻卷宗,既节省时间又保证裁判尺度的统一。

 

从审判流程公开到裁判文书上网,从减刑假释案件公示到庭审网络直播,从执行信息公开到“一院一网站”建设……广东法院的多年努力,使司法与公众的距离变得越来越近。对比刚开始,大家觉得法院有种“脱胎换骨”的感觉,为严格执行司法公开常与法官锱铢必较的陈润霖,现在不用总“黑脸”了,因为司法公开逐渐成为一种共识,他觉得这是最难得的。

 

目前,省高院不仅拥有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平台,还建立了以网站、短信、电子公告屏等为载体的多元化司法公开体系。去年,全省法院网上公开文书37.37万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量达到全国第一。陈润霖预计,今年还会更多。

 

陈润霖心中“好”的标准,很重要的一点是“说人话”,也即进行司法公开时,文风要接地气,少说官话套话。“不说让80后90后们追捧,至少能让我这个60后读得下去吧。”陈润霖打趣说,如果连他这个年纪的人都读不下去,那应该没人看了。不过,在各法院争相开微博、微信的热潮里,陈润霖反而想做“减法”,他认为,“留下有价值的载体,集中精力把它们做好更重要。”

 

在法院工作近30年,这名老法官对司法公开的理解愈加通透。他描述起心目中的司法公开应该是什么样子:“现在还是用制度规范来约束法官,等到大家慢慢形成习惯,也许过个十年八年,就沉淀为一种文化,融入到法官的骨髓里、血液里。”他希望,那时不用再专门去讲司法公开,大家就会自然而然地践行“看得见的正义”。

 

知识产权法院

 

按全新模式运作

 

回忆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创立,郑志柱觉得就是一部创业史。作为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遴选出的第一批主审法官,刚开始条件很差,他把这个过程形容为“曲折”。

 

      王芳也深有同感。她是从省高院抽调过去的筹备小组成员,时至今日她还记得,当时大家挤在一个大办公室,一边吃盒饭一边商量事情的情景。听起来很艰苦,可这些回忆让他们都感到亲切。

 

      2014年12月16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萝岗开创大道正式挂牌成立。郑志柱说,当时用的是萝岗法院办公楼,借用后勤设备,完全“白手起家,从无到有”。这一过程中,省高院提供了大力支持,专门从各个部门抽调人手,组成10人的筹备小组,临时负责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行政事宜,此外,还从广州中院、东莞法院、中山法院借调法官助理。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就是在这样紧张的状态下挂牌成立的,但这并未影响“创业者”们高涨的热情。郑志柱清楚记得,12月21日那天是周日,法院正式开始受理案件,院长与副院长专程去到窗口接收诉讼材料。随后,受案量一直高居不下,截至今年11月10日,已共受理各类案件4073件,主审法官人均结案206.7件。

 

条件苦,工作累,郑志柱却很享受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工作的感觉。他曾做过八九年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后来转去立案系统,始终忘不了对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的情结,一看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招考,他立即去“揭榜”了,并顺利成为10名主审法官中的一员。

 

在他看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范围是全省,这让他看到的东西更多了。佛山顺德的家具、东莞的服装配材、汕头的玩具、中山的灯饰……一有案件来,他就可基本形成预判,猜到大概是哪一类型纠纷,遇到专业性较强的技术类案件,则有技术调查官提供专业意见。4月22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开庭首次引入技术调查官参与,这在北上广三家知产法院中是首例。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虽按中级法院组建,但不确定行政级别,按照全新模式进行编制规划,实行扁平化管理。对王芳来说,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彻底废除了金字塔结构,是一个能让大家畅所欲言的地方。比如法庭数量有限,案件那么多,怎么办?法官们就在一起商议,自己制定轮排制度。她认为,得益于“自我管理”理念的建立和推行,让法院迅速度过“创业艰难期”。

 

为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行使,实行“让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贯彻司法责任制,正式挂牌后,设立主审法官联席会议制度。如果法官遇到“疑难杂症”,可以在联席会议里讨论,不过,最后“操刀”表决的仍是主审法官本人。

 

此外,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还制定了《权力清单细则》,明确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区别于旧有工作模式,完全还权于法官,合理界定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范围,理顺审判组织之间的关系,院长、审判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均不得干预个案的实体裁判,保障审判权科学运行。

 

目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建立了法官助理梯队培养机制,但案多人少的矛盾始终难解。今年8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启动了第二轮主审法官遴选,并招录了一批司法辅助人员。郑志柱说,现在结案压力有所缓解,不过他期待配套措施尽快跟上,不少法官家住佛山东莞等地,如果周边配套成熟,就可以举家搬迁过来,不必再每日两地奔波。

 

而王芳的心愿是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与国际接轨,她说作为完全按照全新模式运作的试点法院,在司改和创新发展的背景下,能做的还有更多。

 

权力清单

 

界定审判权及行使主体

 

“健全审判权科学运行机制,前提是依法界定审判权及其行使主体。”从知识产权法院参加筹备工作结束到省高院后,王芳被抽调到一个新的工作小组,参与筹备广东省法院机关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配套方案,并推出“权力清单”和“岗位职责”制度。

 

王芳介绍,“岗位职责”明确了合议庭内部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不同角色的职责,各司其职,实现审判组织内部的高效有序运作;“权力清单”依法界定审判权、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实现权力之间的配合和制约。院长、庭长行使审判监督权,也要全程书面留痕,审判权得以依法公正行使。

 

行政庭法官刘德敏博士对此深有感触。“以前我们审理行政案件时,往往外部带来的压力比较大。”他说,过去一些行政机关担心会败诉,案件到法院后,总想方设法地打听办理情况。实行让“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后,这种情况已不再发生,审判的独立性得到确保,法官审案时少了“后顾之忧”。

 

这正是王芳所认为的“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的优点——— 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泾渭分明,真正还权给审判者。不过,她担心少了资深法官的把关,这一制度实际上对主审法官的业务素养提出更高要求。不过刘法官觉得,这反而加强了法官的责任感,让法官不仅要对法律、对当事人负责,也要对自己负责。

 

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

 

为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广东高级法院以主审法官选任为抓手,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制订下发《广东省试点法院主审法官选任工作意见(试行)》,确定深圳、汕头、佛山、茂名为首批试点地区。

 

      目前,广东省高院与四个试点地区,已基本完成主审法官选任。有人成为主审法官,也必然有人会落选。如何做好落选人员的分流工作,成为考验各级法院的一道难题。在各个试点法院,年轻人多就地转化成司法辅助人员,而资历较老的法官,在充分尊重本人意愿的前提下,考虑到他们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很多分流到立案、审监、执行局等部门。

 

因为家庭原因和个人选择,现在王芳在法院从事的是行政工作,从曾经的法官到行政人员的心路历程,她称为“经历了心灵的成长”。“如果以一份很积极的心态来面对,必然会找到自己的位置,从而享受这份职业。”她说,她对自己现在的工作,一样充满热情。实际上,无论是参与制定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方案,还是在知识产权法院做筹备,多年来的法律知识累积,对她在任何一个新的岗位上都有帮助。

 

但一些年轻的法官,面对改革的“阵痛期”,难免有自己的想法。王芳认为,对年轻法官来说,这不仅是一次职业上的成长,也是人生成长的历练,如果真的心存理想,将来还会有入额的机会,应该以一个积极的心态面对。

 

2015年10月12日,广东省法官遴选会正式成立,正在衔接做好首批入额法官选任确认工作,司法人员分类改革正在稳步有序推进。

 

“你知道吗?那天我们都哭了。”王芳说的是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挂牌后的全员会议。眼见法院“开张”,所有在筹备期来帮忙的人员,已经完成自己的使命,即将与大家话别。王芳觉得,那一瞬间触动自己内心的,是那么多人聚在一起,那么用心地做好一件事的感觉。或许一如司法改革本身,全广东的法官们一起为这项事业而努力,过程中有艰辛有探索,有决心有奋进,而改革的意义,是要抵达每一个人的内心。

 

观察

 

结合基层实践 推动制度创新

 

近年来,广东司法改革有多个领域走在全国前列,无论是前海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等的成立,还是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司法责任制,每一个探索都具有样本意义。改革能够顺利进行,得益于广东宽松的政治环境引领,良好的法治环境助推,整体推进、配套有力。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松林认为,广东司法改革的难点,主要在于人员分类管理将如何推进。他认为,司法改革的方向是要实现法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和精英化,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确保公平公正,广东司法改革需要思考的问题是:怎样的实施方案,才能实现司法改革的最终目的?

 

需要看到,广东城乡发展差异较大,各地法院情况不同。以广东省司法体制改革四个试点城市为例,深圳为特区法院,先天具有改革优势,佛山为珠三角地区“案多人少”的代表,茂名为经济欠发达地区“案少人少”的代表,汕头为粤东地区“案少人多”的代表,人案分布不均,是改革无法略过的难题。

 

面临复杂省情,广东的司法改革,既有对陈规大刀阔斧的革新,也有对未来方向性的试探。无疑,建立在广东基层实践与创新探索之上的改革方案细则,才能在这片土地拥有强盛的生命力。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指出,试点工作要在中央层面顶层设计和政策指导下进行,改革具体步骤和工作措施,鼓励试点地方积极探索、总结经验。试点地方的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细化试点实施方案,及时启动工作,按照可复制、可推广的要求,推动制度创新。

 

司法权是国家事权,司法改革需要坚持中央顶层设计,同时,地方应积极探索实践,结合基层实践,进行制度创新,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基层是创新的土壤,探索是创新的种子,没有地方和基层的探索,给顶层设计提供丰富的营养和素材,顶层设计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本。在新一轮司法改革进程中,基层探索不仅是改革智慧的重要源泉,也是改革决策落到实处的重要一环。

 

司法改革

 

广东作为全国首批7个试点省市之一,于去年3月承接中央四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2014年11月,广东正式启动试点工作,确定深圳、佛山、汕头、茂名四个地级市为广东司法改革试点市。

 

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系统论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本专题按这五大发展理念,梳理习近平视察三年来,广东所取得的改革成果和努力方向,今天进入创新篇。

 

改革进程表

 

2013年11月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审议通过,中央随后决定在广东等7个省市先行先试,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积累经验。

 

2013年12月26日

 

横琴新区人民法院正式揭牌成立,这也是我国首个不设审判庭、取消案件审批制、事务工作由法官会议决定的法院。

 

2014年11月28日

 

广东正式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内容包括改革审判权、检察权运行机制,完善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完善法院、检察机关人员分类管理,建立法官、检察官统一提名管理,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

 

2014年12月16日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挂牌成立,虽按中院组建,但不设行政级别,实行扁平化管理,这是继北京之后全国第二家知识产权法院。

 

2015年1月28日

 

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成立,巡回法庭是最高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代表最高法院,负责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2015年1月28日

 

深圳前海法院正式成立,不设审判业务庭,直接设立主审法官审判团队,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扁平化管理模式。

 

2015年6月

 

省高院下发《广东省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完善审判责任制改革试点方案》,开出“权力清单”与“负面清单”,还权于审判者。

 

2015年10月12日

 

广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成立,这标志着广东司法改革最受关注也最为关键的环节——— 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正式启动。

 

 

 

 

(责任编辑: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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