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税全力备战 “营改增”试点攻坚仗
在3月5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2016年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据初步测算,作为经济大省的广东,涉及此次营改增纳税人共约84万户,预计减税规模将超过350亿。
据悉,营改增试点在广东实施三年多以来,税制改革工作平稳推进,结构性改革红利在广东得到充分释放。截至2015年底,全省(不含深圳,下同)试点纳税人共计45.21万户,比试点初期增加34.69万户,增长329.75%,其中一般纳税人8.77万户,小规模纳税人36.44万户,全省累计减税达到686.79亿元。随着营改增试点的持续深入,绝大多数增值税纳税人的税负均实现不同程度下降,累计减税额不断扩大,全面享受到税制改革带来的政策利好。截止2015年底,超98%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下降,全年累计减少税收193.40亿元。工商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新增应税服务抵扣, 2015年以来减轻税收负担95.78亿元。
当下营改增试点已经迈入深水区,但从整体进程来看,原营业税的9个税目,目前已全部完成营改增试点的仅2个。营业税征管数据显示,截止2015年底,全省共有84.41万固定业户的营业税纳税人,2014年缴纳营业税1199.97亿元,分别为同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户数的2倍、营改增试点税额的7倍。下阶段营改增试点将面临着将剩余约65%营业税纳税人和超85%营业税收入全面实现税制转换的艰巨任务。
截至目前,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实施营改增试点的税收政策和征管规定尚未下发。广东国税将密切关注政策动态和上级部署,及时转发政策文件,全面部署征管衔接,加大宣传辅导力度,帮助广大新增试点纳税人迅速掌握最新政策和征管要求,确保试点纳税人“懂政策、能开票、会申报”,为顺利实现税制转换奠定基础、
目前,距离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仅剩50天左右,要在如此短的期间内完成超过约65%营业税纳税人全面实现税制转换,这场“营改增”收官之战可谓难关重重。然而,对于这场涉及约84万户纳税人的战役,广东国税备战已久。2015年以来,该局未雨绸缪,主动作为,积极开展了一系列营改增前期准备工作。一是深入开展行业调研。深入下阶段纳入营改增试点的重点行业和龙头企业开展调研交流,分析改革形势,讲解政策原理,听取政策诉求,掌握行业特征,形成改革共识;二是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积极响应税务总局“互联网+税务”行动,发挥广东税务部门信息化建设优势,以深化国地税征管改革为目标,联手打造全国一流电子税务局,全力助推营改增全面扩围的顺利实施。三是强化国地税征管衔接。提前与地税部门进行征管衔接,尽早取得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征管数据,分析业户特征和征管重点,为下阶段营改增试点提供参考。四是提升纳税服务质量。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大力开展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推行电子普通发票、A级纳税人取消发票认证等工作,进一步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
下一步广东国税将根据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积极加强与财政、地税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周密部署营改增试点征管衔接工作事项,最大限度提升税制转换工作效率,最大限度降低纳税人税制转换成本,最大限度优化升级纳税服务质量,全力打好营改增试点最后的攻坚战。
编辑:张秋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