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税认真贯彻税务总局工作部署积极应对后BEPS时代挑战
广东省国税局认真学习贯彻税务总局王军局长在税务总局第5次重点工作推进会议上就国际税收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探索应对后BEPS时代挑战的相应措施,制定了《国际税收“十三五”发展规划设想》,及时开展系列落实行动。
一是积极运用BEPS成果,参与国际税制改革实践。 包括积极参与《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等关于全面落实BEPS成果的国内法修订工作;围绕广东自贸区、建设创新广东、转型升级等省委省政府重大发展战略,研究国际税制新规则对广东经济、税收的影响,加强BEPS成果在广东反避税、非居民企业税收、协定执行、国际征管协作等领域中的应用,开展BEPS成果中部分内容的案例实践,争取尽快总结并提炼出可推广的有效经验。
二是建立常态分析机制,推进国际税收风险管理。 编制非居民企业税收收入常态分析工作模板,制定分税源类型、分风险类别的分析指标,建立健全非居民企业常态税收分析机制;对现有风险监控指标组织分析验证,提出第一批指标建模需求,研究制定风险应对模版或指引;针对境外所得申报户数少、与申报参股外国企业数据匹配度低的现状,对已掌握的对外投资和承包工程劳务企业名单进行风险对象核实,开展风险对象分类管理;开展“走出去”企业境外所得和抵免情况风险核查,评估境外税源风险,促进企业完善申报数据,逐步夯实境外税收数据基础。
三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提升反避税三位一体质效。 完善省、市、县(区)三级联动的“省局统筹反避税案件”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在做好对境外关联方大额支付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推送工作基础上,着力在企业重组和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方面抓大案和出精品;以跨国企业为突破口,多渠道、多方式搜集并分析各种经济信息资源,并通过抽取、转化和清理等信息技术手段,构建有广东特色的跨国企业利润水平监控体系。近日,广东国税局与外汇管理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换机制,对部分疑点企业风险数据进行分析共享,并已着手建立证据移交机制。
四是配合“一带一路”战略,打造跨境税收服务品牌。 以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境外所得和抵免信息等为基础,建立对外投资企业基础档案信息资料库;设立双边磋商服务专线,为“走出去”企业开展境外税收救济;开设“一带一路”税收发展论坛,邀请商务、外汇管理、自贸区管理等部门和港澳税务组织、知名中介机构等共同研究服务“走出去”企业措施;扩大税收宣传效应,继续开展对纳税人和相关机构的政策宣讲与培训,打造“走出去”宣讲品牌。近日,广东国税局选派业务专家前往香港,向香港税务学会及知名中介机构、跨国企业财税负责人介绍我国“一带一路”战略和参与G20国际税收改革成效,取得了积极的宣传效果。 编辑:叶绿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