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第二季度“广东好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23.07.2021  17:49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广东省文明办近日启动2021年第二季度“广东好人推荐工作,现在全校师生中广泛征集推荐人选,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有关推荐工作,详细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条件

1.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一个或多个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感人、群众认可度高的个人。

2. 为广泛凝聚抗疫力量,及时树立道德标杆,在今年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基层工作者、志愿者等先进典型可优先推荐。

3.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广东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已经被评为“中国好人”“广东好人”的个人,不再参与“广东好人”评选。

二、报送要求

1.各单位对被推荐人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质量,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核实把好推荐“广东好人”的事迹关、材料关,对被推荐人要摸底考察、审查核实、广泛征求意见,坚决杜绝政治上不合格、有违法违纪案底的人员参评;

2.申报材料既要有生动感人的故事,又要有准确的数据为依据,确保不弄虚作假、不含混不清、不夸大其词,做到主题突出、事迹真实、表述清晰、数据准确、格式规范;

3.推荐的“广东好人”各类人选主要事迹要以近一两年内的为主,见义勇为类人选推荐时限原则上要在主要事迹发生半年内。

4.需要报送的材料如下:

(1)《“广东好人”推荐人选审核情况表》(附件1);

(2)详细事迹说明。报送要求:事迹务必详实生动,字数不少于3000字,在文字中可添加图片,文件大小限10M,电子版DCO/DOCX

(3)图片材料。报送要求:报送三张以上相片,其中包含1张大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电子版,格式为jpg。

5.请各单位填写《“广东好人”推荐人选审核情况表》(附件1),盖章后发送扫描件至宣传部,同时提供电子版,与“详细事迹说明”和“图片材料”一起打包,压缩包命名为“单位名称+广东好人推荐材料”,于7月25日12:00前通过OA发送至宣传部王敏处(公文运转员),过时不候。

 

联系人:费思迎,联系方式:85283812、15920519901。



附件1:“广东好人”推荐人选审核情况表

        2: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第二季度“广东好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