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制定办法专项治理“为官不为”

01.10.2015  15:54
广东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今年仍有五大改革任务有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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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讯 记者黄怡通讯员粤纪宣 除了打虎拍蝇、惩治贪官,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也是形成反腐败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工作。9月28日,广东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第八次会议召开,会议作出部署,今年还有五大改革任务有待完成,包括完善治理“为官不为”问题意见、落实《地级以上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等。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长黄先耀在会上表示,要坚定不移地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确保完成今年各项改革任务。

   任务1

  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和规范化建设

  落实好《地级以上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等3个提名考察办法,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和规范化建设,是五项改革任务之一。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部署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任务中,3个提名考察办法分别指向的是纪委书记(副书记)、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国企纪委书记(副书记),明确这些职位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事实上,广东省纪委2014年已起草了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办法,就提名人选产生范围、考察方式方法、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而在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方面,今年8月省纪委派驻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人大机关、省府办公厅、省政协机关等7家纪检组正式成立。

   任务2

  派驻、巡察、办案“三位一体”试点

  开展派驻、巡察、办案“三位一体”改革试点,出台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研究解决巡视规范化建设问题,完善巡视人才库,是另一项改革任务。

  近日,省纪委副书记王衍诗曾表示,根据中央要求,在一届任期内,要对所管理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部巡视一遍,做到全覆盖。

  而在十八大以后,广东已对168个地方和单位进行了巡视,加上正在巡视的26个地方和单位,全覆盖完成率即将达到66%。到2017年省委换届前,将如期实现巡视全覆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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