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

31.12.2015  09:57

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将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未来受聘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或将分别享受与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同等待遇。要引导异地务工人员有序参与社会治理,适当增加各级党代会、人大、政协中异地务工人员代表(委员)的名额和比例,而企业老板若出现过欠薪等“污点”,将无法参选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对于恶意欠薪,实施意见提出要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打击逃匿等恶意欠薪行为联动机制。各地级以上市要全面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有条件的市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要求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落实清偿欠薪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制,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和欠薪施工企业“黑名单”制度。

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广东将推动企业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其中用于教育培训生产一线职工的比例不低于60%,同时落实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政策。推动落实受聘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享受与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同等待遇。推动异地务工人员就业、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入推进积分制入户政策。

(编辑:苏卓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