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4月10日,广东省人社厅召开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和参加全国两会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部署《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会议指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是1986年国家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以来,时隔30年后国家对职称制度进行的全面改革。在改革开放40周年的关键时刻部署推进这项重大改革,更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要准确把握广东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要紧紧围绕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职称制度的目标要求,切实突出政治站位,突出对标中央,突出改革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准确把握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
一是健全职称政策体系。完善职称管理服务政策,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促进职称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学位培养等制度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二是完善职称评价标准。突出品德为先,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强化社会责任。突出创新能力导向,将解决重大学科问题或生产实践问题的能力、科技成果转化、专利、标准制定作为重要评价指标。突出业内认可评价,注重履职能力和绩效,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必要条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
三是创新评价方式。完善高层次和紧缺人才评价发现机制,拓宽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建立高级职称直报和认定制度。
四是优化职称管理服务。加大向地市、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和行业龙头企业、社会组织等下放职称评审权,促进企业事业单位人才培养和使用。健全以非公有制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为主的公共服务体系。
五是强化职称评审监管。加强对评审全过程的监管、对用人单位申报审核的监管和对自主评审工作的监管,强化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肃职称评审纪律。同时要准确把握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与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和提高技术工人待遇三者的内在联系,一体学习领会,一体统筹部署,一体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省人社厅要牵头制定出台职称综合性管理服务政策;省行业主管部门要抓紧制定本行业职称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草拟相关职称系列评价标准;各地级以上市人社部门要抓紧制定本市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于今年10月底前报省人社厅备案后实施;开展自主评审职称的单位要按规定制定本单位职称评审方案;省里将适时对《实施意见》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导。(记者廖靖文 通讯员粤仁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