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广东小学生诗歌节活动的通知
南通字[2017]31号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市教育局、作家协会:
为推动我省小学生诗歌艺术教育发展,根据《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有关精神,决定开展2017广东小学生诗歌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小学生诗歌节活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和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中国梦主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张扬文学品位与诗歌品格,把提升小学生文学诗歌素养同教育引导小学生追求真善美紧密结合,通过多种形式的创作、朗诵、音乐会等校园诗歌活动,鼓励和引领广大小学生积极参与诗歌节相关主题活动,推动小学生诗歌教育蓬勃发展,把小学生诗歌节办成文学与诗歌的盛会、小学生的节日,助力践行“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机构
小学生诗歌节由广东省委宣传部作为指导单位,广东省教育厅、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主办,南方日报社、广东省作家协会、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承办,由中国作家协会诗歌委员会、中国诗歌学会提供学术支持。成立组委会及评委会,组委会负责诗歌节期间诗歌创作展示及相关活动的筹备组织,评委会负责诗歌节作品的初评、复评和终评工作(组委会、评委会名单见附件1)。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南方报业天空城兴趣社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报业传媒集团,邮编:510601;电话:020-83003708;官方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该邮箱用于日常联络,不设投稿功能);诗歌节官方网站、投稿地址为:天空城(www.tiankong520.com)。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17年全年。
(二)主要内容
举办小学生诗歌创作活动,具体举办诗歌艺术创作展示、诗歌艺术展览、儿童审美养育与素质教育讲座等线上线下系列活动(活动章程详见附件2)。
1.3月-4月,以“学经典,写新诗”为本年度诗歌节作品征集主题,以诗歌接力创作、诗歌论坛等活动启动诗歌节,开展诗歌创作展示征稿及评审,鼓励参赛选手学习体验我国优秀古诗词中的优美意境,创作新诗作品。
诗歌节官方网站“天空城”以及同名微信公众号接受参展作品投稿,交流活动信息,同时组织诗歌创作展示初审、复审,每周评选展示优秀作品及优秀选手。
2.10月中旬,现场展示及评审:评出1000名左右选手参加,采取现场开题、限时交卷形式开展诗歌创作,由著名诗人、作家、教师组成终审评委会,对参评作品进行综合衡量,评选出获奖作品。
3.4月-10月,开展“诗享会”系列诗朗诵展示活动,让孩子们自己朗读自己写的诗歌,邀请专业人士给予专业权威的点评和建议。
4.5月-10月,开展“诗歌进校园——诗歌,在你身边”系列培训、诗歌公开课例交流及驻校诗人结对子活动。
5.7月-10月,开展诗歌音乐原创活动,组织力量将优秀参赛作品谱曲,形成“岭南童谣”系列原创作品,供小学生群体学习、传唱。
6.10月,“诗情画意——原创诗画创作大赛”,公布获奖诗歌内容,面向全社会征集配图,线上收集,线下展览。
7.9月-10月,举行小学生诗歌教育总结研讨活动。
8.11月中上旬,举办以“向经典致敬”为主题的小学生诗歌节作品音乐会暨儿童诗歌艺术嘉年华活动。活动包括诗音乐、诗电影、诗绘本、诗剧场、诗画展、诗朗诵、诗舞蹈等多种形式的原创诗歌全年优秀作品联展。并评选优秀作品、优秀指导老师、优秀组织学校、诗歌教育示范学校若干,由主办、承办单位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向示范学校授牌。
四、活动要求
开展小学生诗歌节活动是建设文化强省,推进我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的具体举措,各地党委宣传部、教育局和作协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诗歌节各项活动开展。宣传部要组织当地媒体对诗歌节活动进行重点宣传;教育局要广泛发动所属市、县(市、区)学校组织小学生踊跃参加诗歌节创作展示活动,推动诗歌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和申报,确保各校投稿数量稳中有增;作协要推动作家与小诗人结对子、共成长,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
附件:1.2017广东小学生诗歌节组委会名单.docx
2.2017广东小学生诗歌节创作活动章程 .docx
3.2017小学生诗歌教育示范学校推荐表 .docx
关于开展2017广东小学生诗歌节活动的通知(南通字[2017]3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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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报业传媒集团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作家协会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