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广播电视台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7.08.2015  15:07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 2015年3月16日至4月15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广东广播电视台进行了巡视。5月15日,巡视组向中共广东广播电视台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充分肯定了广东广播电视台党委班子自觉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视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切实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有力推进全台的资源整合、内容创新和产业发展。同时,也中肯地指出了我台工作中还存在着重点领域监管不够到位,广告经营、影视剧购销方面廉政风险高以及没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存在官僚主义、奢靡之风、违规占用公务车和执行干部选任规定不够规范、干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等3个方面11个问题,并对今后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台党委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把认真抓好整改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台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及时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对照巡视组提出的3个方面的整改建议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时间进度,一条一条落实改进措施,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深入推进。经过全台上下的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我台制定、修改《广东广播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规定》《广东广播电视台影视节目统一购销管理办法》《广东广播电视台处级干部任免管理暂行办法》《广东广播电视台公务用车管理整改措施》等23项具体整改措施;结合“三台合一”将原来5个广告经营部门进行重组,并将原三台3名负责经营工作的领导、3名广告经营部门负责人和7名相关人员调离原岗位。目前,巡视组指出的3个方面11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的有6项,正在积极进行整改的有3项;官僚主义和奢靡之风等2个问题,经过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需长时间全面落实整改。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迅速部署,立说立改。 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台党委书记、台长张惠建立即组织召开台党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确定了对巡视反馈意见全盘接受、全盘整改、立说立改、边整边改的整改思路,制定了《广东广播电视台对省委第四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分工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三个方面问题分解细化,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整改工作由张惠建台长负总责,分管台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其他有关台领导分头具体抓好整改落实。

(二)严明纪律,务求实效。 对于巡视组反馈意见,张惠建台长明确指出,要诚恳接受、主动对照、深刻反思、坚决纠正;要做到真抓实改,不做表面文章;不论涉及谁,不管是什么问题,都坚决改、彻底改,真正整改到位。

5月25日,分管台领导主持召开由副台长、副总编辑、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台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具体部署整改工作。把各项整改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相关台领导和部门,并要求各分管台领导和各责任部门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按照整改内容、整改责任人、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六明确”的要求,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同时要求整改责任部门在整改工作中,坚持将整改工作与推动各项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将整改工作贯穿全台事业发展的全过程。

(三)加强检查,保证效果。 为保证整改工作措施落实,台党委书记、台长张惠建多次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了解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并要求纪检监察室根据台党委部署对各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向台党委汇报整改进度。6月15日,分管台领导再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责任部门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检查各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同时再次强调一定要真抓实干,不能泛泛而谈,一定要进行全面的梳理,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巡视组反馈我台存在重点领域监管不够到位,广告经营、影视剧购销等方面廉政风险高的问题,台党委专门成立了以有关台领导为组长,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的4个工作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逐项对照,进行整改,并对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调岗处理。

1.有关对拖欠巨额广告费追缴不力的问题

存在问题: 对拖欠巨额广告费的广告公司,没有采取法律途径追讨,中止其广告总代理合同关系,而仅仅是采取发催收函、停播广告等温和措施。

整改情况: 台党委和集团公司对拖欠广告费追缴工作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措施进行追缴,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如原广东电视台采取了法律手段追缴上海太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的欠款,并胜诉。之前,我台没有采取较强硬的办法追缴欠款,主要考虑到2014年恰逢广东广电“三台整合”关键时期,担心广告市场波动太大,会对我台产生更大的负面影响。客观上我们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一定的进展。但我们也认识到,在追缴欠款过程中存在瞻前顾后、不够坚决、方法单一等问题,造成事实上仍有大额广告费未能追回。

根据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台党委的部署,分管台领导先后3次集中听取相关情况汇报,研究如何运用法律手段追讨广告欠款问题。同时成立整改报告小组和法律追诉小组,负责对广州乐金广告有限公司等3家拖欠广告费的公司采用法律手段进行欠款追索的具体准备工作。

目前,我台法律顾问华安联合律师事务所已经提交了法律意见书,相关材料已基本准备齐全。2015年7月14日,台党委研究后决定对广州乐金广告有限公司等3家拖欠广告费的公司采取法律手段追缴广告欠款。     

2.有关选择广告总代理不规范的问题

存在问题: 自2010年以来,我台下属原广东电台、广东电视台、南方电视台各频率、频道普遍采取广告总代理制。但部分广告总代理商(基本上都是拖欠广告费的广告商)没有采取公开招标而是通过洽谈确定,存在人为操作和经营权寻租的空间。

整改情况: 近年来由于传统媒体受新媒体冲击,收视率不佳,广告经营不理想,出现标书发出后无一家公司应标和广告公司出现亏损后中途退出等现象,加之广播电视广告时间不可存留,广告代理每拖延一天时间都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致使我台在选择广告总代理的问题上,尽管按照相关规定经过了公开招商、部门或专责小组研究、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流程,但是由于缺乏明确、统一的总代理招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还是出现了不规范的动作,产生了决策上的瑕疵。

为彻底解决广告总代理不规范的问题,首先我们通过与原广告总代理公司签署协议终止合作关系,提前将6个电 视频 道和省网境外电视频道2015年广告经营权收回,由集团公司下属广告公司自己经营。其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岗位调整。将原三台分管广告经营的领导和广告经营部门责任人以及部分相关人员调离,不再负责广告经营工作;再则,进行部门重组。集团公司对原三台广告经营管理部门进行重组,组建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对全台广告业务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