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展校车违法整治行动

07.09.2015  11:36

日前,全省中小学校迎来新学期。9月6日省交管局通报,全省公安交管部门从9月6日至15日开展“打非治违”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第四阶段整治校车统一行动,继续加大校车违法整治力度,全面排查治理校车、校车驾驶人等安全隐患,全力维护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按照要求,行动期间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会同教育、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深入到辖区特别是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开展一次排查,全面清理无牌、无证、无资质以及交通违法多发未处理等问题,发现驾驶人逾期不参加审验、有重大交通事故责任以及被记满分或者严重违法犯罪记录的,坚决依法注销校车驾驶资格或者责令停止驾驶校车。

校车安全问题关乎广大师生安危,交警部门对校车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实行“高压线”,依法严查严惩。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将构成危险驾驶罪。

(来源:信息时报 记者:刘军 通讯员:梁泽宏 编辑:小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