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平认真落实信用信息“双公示”

03.03.2016  19:53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优化行政服务,开平市安监局根据江门发改局关于《江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双公示”)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好信用信息“双公示”。
      开平市安监局结合“权责清单”、“责任清单”着重从三方面全面推进落实“双公示”工作,力争打造透明政府和公信政府。一、抓紧梳理编制“双公示”目录及信息,全面整理及推送2011年以来存量信息和新产生“双公示”信息到相关门户网站,充分利用公共信息平台和电子政务系统,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二、坚持“分级共建、多方公示”的原则,各部门全面加快开展“双公示”工作,保证任务分工及工作报送顺利推进,并对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负责。三、坚持“以点带面、以用促建”的原则,加强领导和监督,完善公示机制,将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运行常态化,在实际应用中促进和健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
      认真落实推进“双公示”工作,优化业务流程,畅通公开渠道,有效地提升了政府部门工作效率,促进行政管理透明化、规范化运行,有力地提升了安监部门标准化水平和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