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律师推进队伍建设 成社会治理重要力量
广东律师推进队伍建设 成社会治理重要力量
来源:法制日报
全方位服务政府、参政议政为民鼓与呼、踊跃参与公益事业、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为重大群体纠纷解决发挥作用……运用法律知识承担起社会责任,已逐渐成为广东省律师的共识。
广东律师队伍近年来以“加强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工作、强化作用发挥”为主线,以促进和保障律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为抓手,在确保法律正确实施、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日益成为社会治理可依靠的重要力量。
行业管理全面加强
通过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援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广东省律师队伍规模不断壮大,结构逐步优化。截至2015年9月,广东共有执业律师28998名,律师事务所(含公职所和法援处)2471家,律师人数和律师事务所数量均居全国首位。
为了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作为律师的“娘家”,广东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勇于承担责任,既关心爱护,又严格要求,通过健全律师违规惩戒机制,加大对律师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行业自律和管理,树立自律管理权威。
律师协会内部已全部实现民主方式选举产生领导机构,完善了各类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职能,普遍成立了监事会。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不断完善重要决策会商、重要情况沟通、重要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对于逾越法律法规底线的律师,则坚决依法依规查处,据统计,2011年以来,广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分别对113名和201名律师作出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其中吊销律师执业证书20人。
与此同时,广东强化律师队伍政治属性,通过党组织建设提升律师队伍政治素质。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梁震近日告诉记者,党建工作与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有机结合之后,极大助推了律所的发展。目前,广东共有律师党员1万余个,律师事务所单独或者建立联合党支部632个,实现了党组织全部建立,党的工作全部覆盖,党员组织关系全部接转。
执业环境持续改善
7月16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律师接待室正式投入使用,广州市检察院同时印发《广州市检察机关关于听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意见工作规定(试行)》,首次明确检察机关应如何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提出意见的权利。这两项措施标志着广州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相关制度形成体系。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广东各地先后出台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的法规和政策文件。广东省高院、省检察院等部门领导先后多次征求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的意见,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文件,相关部门负责人专程到省律师协会召开座谈会。省律协与省法官协会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通过定期与公检法等部门共同组织辩论赛以及其他文体活动等方式,建立起律师与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此外,在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基础上,广东省司法厅针对近年来广东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存在的问题,出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安全厅、广东省司法厅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意见(草案)》。
梁震告诉记者,下一步,草案将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细化各项措施内容,优化衔接程序设计,真正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贯穿到律师执业活动的各个环节,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责可究,让律师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得到。各有关部门将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情况通报制度、信息共享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这些规定在广东落地生根,发挥实际作用。
服务社会成效显著
在政府法治建设进程中,广东律师正发挥着重要作用。
他们不再只是扮演事后救火者的角色,更多在政府决策的事前、事中介入,协助政府处理突发事件和疑难案件,还越来越多地参与行政决策、执法监督等方方面面。
据悉,2014年,广东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中有近3000家聘任了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其中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聘请比率超过60%,对推动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广东省司法厅厅长杨江华表示,广东律师除了在专业领域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外,越来越多利用专业特长和独立的第三方职业身份,在参政议政中发挥独特作用,为民生问题鼓与呼,在创新社会治理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目前,广东律师中有各级人大代表86名、政协委员188名、党代表23名。
目前,在武广铁路、港珠澳大桥等重点工程建设中,随处可见广东律师的身影。广东还先后组建了小微企业、工会服务、台资企业、侨资企业、农村维稳等专项律师服务团,积极为企业转型升级、解决劳资纠纷提供法律服务。
同时,广东律师还积极参与“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公益诉讼和法律援助等公益事业,并参与处置重大敏感案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2014年5月,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在全省全面推行律师参与基层治理,广大律师积极响应,踊跃奔赴基层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截至2015年5月底,全省25931个村(社区)已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律师们通过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查集体经济合同、提供法律援助、参与矛盾纠纷调处、举办法律咨询和法治讲座等方式,提高了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提升了基层自治组织依法管理水平,促进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为法治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为法律共同体的一员,社会法律服务的提供者,广东律师已经成为基层社会依法治理的重要力量,成为社会矛盾解决的参与者、协调者、预防者。”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欧永良说。
(责任编辑: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