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一年来成效如何?

20.03.2017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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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www.gdtv.cn

政府“背对背”少了,“面对面”多了、政商交往“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走弯路少了,办事更快了”……在日前召开的“廉洁广东行”之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座谈会上,10多家非公企业、国企代表谈到了广东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以来的变化。

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用“”“”二字,概括了新型政商关系。同年4月,《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实施,为政商交往定方向、划红线。

一年来,广东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成效显著。数据显示,《意见》印发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09个,查处一批官商勾结典型案件,问责“为官不为”1707人;坚持“两个尊重”“三个区分开来”原则,了结问题线索11784件次,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目前全省政治生态风清气正,营商环境明显好转,形成了‘反腐不手软、发展不停步’的良好局面。”会上,省纪委新闻发言人、宣传部长梅河清说。

查处地厅级干部149人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商关系始终绕不开。

曾几何时,一些领域也出现了不健康的政商关系,使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被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的“潜规则”所替代,导致很多正当经营的企业“谈官色变”。

例如,广东省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为27个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项目开发、水利工程承包、职务升迁等事宜上提供帮助。被抓后他坦言,“党的十八大以后特别是‘八项规定’出台以后,我还是红包照收,路易十三洋酒照喝,鲍鱼照吃……”调查发现,其直接或通过其儿子、妻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212.5万余元,港币2579.3万元,美元8000元。

欣喜的是,近年来,广东正风反腐营造了阳光公正的政商环境,反腐败与经济发展齐头并进。特别是《意见》出台以来,政府重商、招商、亲商、安商、护商的热情更高了。

仅2016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7351件,同比上升16.5%;查处地厅级干部149人,其中正厅级54人;查处县处级干部1014人。重拳反腐之下,广东经济发展保持了良好态势。去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突破4万亿,拉动GDP增速达4.2%。

广东的事实证明,正风反腐不仅不会拖累经济发展,反而会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为改革发展释放红利。”梅河清说。

对此,与会企业家代表深有感触。

过去的一年,政府和上级与我们企业之间的‘面对面’交流多了,‘背靠背’现象少了。去年,仅我们集团党群工作部门就迎接上级检查、指导、调研等30多次。总的来说,政府和官员们与企业联系更紧密了。”广州立白集团党委专职副书记赵广珍说。

去年初,我们公司投标一个服装采购项目,但对方说还需补一些手续。此时离投标截止期只剩3天时间,而按往常,至少需15天才能办完所有手续。工商部门了解这一情况后,专门开辟绿色通道,只用2天就办好了。”广东英格来思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学明分享了自己的经历。

我的总结是,这一年来,应酬少了、办事简单了、靠关系走不通了、企业更加注重培养真正核心竞争力了。”广东履安实业有限公司总裁付松山说。

划“红线”也划“安全区

此前,有调研发现,“为官不为”正成为新的不正之风。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对此有过总结:“为官不为”最突出的一类表现就是一些干部担心做多错多担责多,处处以政策、纪律为借口,不见企业,不愿办事,对企业的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不关心、不回应、不作为;有的“谈商色变”,能躲就躲、能避就避,不打电话、不批文件,“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做事”;有的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甚至当了和尚不撞钟,见到企业家满脸笑容、客客气气,背后搞“软拒绝”或见机行事“做样子”,对支持与服务企业发展避重就轻。

“‘八项规定’出台后的一段时间内,相关职能部门干部去企业跑得少了,给人的感觉是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在慢慢疏远。”广东一鼎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廖卫平认为,政府与企业接触少了,不利于政府真正聆听企业需求,长久下去对经济发展也会不利。

为解决上述问题,《意见》专门列出了政商交往的正负清单,给政商交往提供一张“明白纸”。

正面清单”,具体来说,就是从公正平等对待非公有制企业、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改进政务服务方式、增强政务服务透明度、减轻非公有制企业负担、畅通非公有制企业诉求渠道、推行联系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制度等9个方面提出要求。比如第十三条规定“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经批准,可以应邀参加企业符合规定的各类活动,可以按照有关差旅规定在企业所在地用餐或者由企业按照当地公务接待标准提供工作餐。

负面清单”里明确提出要以法律法规、党纪政纪为准绳,不得利用权力影响和职务之便从事“收受企业及其负责人红包、礼金、礼品、消费卡、奖品、奖金等财物”、“以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名义向企业及其负责人筹资、借款、借物”、“在市场准入、招商引资、政府采购、证照颁发审验、项目审批、土地征用、市场监管、工商管理、税收征管、金融贷款以及财政补贴等环节吃拿卡要和政务服务不作为、慢作为”等7方面的行为。

明确13种免责情形

为了确保《意见》真正执行到位,一年来,广东各地各单位还立足实际,出台了一系列相关制度措施,推进新型政商关系建设。

例如,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广东省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并专门成立了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统筹开展“放管服”改革;省商务厅及深圳、肇庆、江门市积极开展“暖企”行动,建立重点非公企业联系点;省工商局、地税局等省直单位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实行业务办理“零跑动”、服务企业“零收费”等。

与此同时,各级党委(党组)、政府、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担负起构建“”“”政商关系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好《意见》执行落实和监督检查。

例如,省委制定贯彻“三个区分开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意见,明确了13种免责情形;制定《问责条例》实施意见,提出4条免责条款,既划定纪律“红线”,又划出干事创业的“安全区”;省委统战部优先办理涉及“官商勾结”或“为官不为”信访件;省发展改革委在全国率先实现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通……

省工商联的一项调研反映,我省民营企业培养接班人的方式不再看重“先在政府机关工作积累人脉”,大多数接班人不认同父辈过去政商关系的处理方式,更加认同我省现行法律政策下的“”“”政商关系。

当前,我省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制度机制基本健全,推进政商“”“”关系建设已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政商关系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接下来,广东将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铲除政商勾结的土壤,强化监督预防,斩断利益输送隐蔽链条,加大打击力度,严惩权钱交易腐败行为,不断巩固和深化“”“”政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