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行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12.05.2015  12:32

  据新华社广州5月11日电

  广东日前公布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将通过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适度分离政府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政府财务报告与决算报告功能,全面、清晰反映政府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将有效杜绝任性“晒账本”。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说,过去政府财务报告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决算报告制度。简单而言,就是发生一笔收入或支出就记录一笔,俗称“流水账”。由于很多项目是跨年度、跨周期的,这样编制的财务报告缺乏连贯性和逻辑性,令公众和债权人无法准确获知政府的真实财务状况。

  广东省财政厅有关人士称,采用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后,各级政府必须按统一要求开展资产负债的清查核实工作,编制以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财务报表为主要内容,涵盖本部门所属单位的部门财务报告。

  广东将选取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为全面实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创造经验。到2015年底,广东全省地市一级试编工作试点地区覆盖面达到100%;到2016年底,实现市、县(市、区)试编工作全覆盖,建立规范化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到2020年底,广东将在全省各市县全面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