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版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发布

21.07.2017  00:53

  日前,广东省政府正式印发新修订的《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下称预案)。预案主要修订四方面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应急预案的目标性、针对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细化、完善了应急响应启动指标,强化了部门高效联动。

  预案主要修订了四方面内容:一是按照基于情景构建的编制思路修订。按照省政府推行基于情景构建的应急预案修订的要求,广东省气象局首次构建重大气象灾害“情景”作为风险实例,增加了“风险分析─情景构建─任务分解─能力建设”等章节,由原预案的7个章节增加为12个章节。预案将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作为应急预案编制基础和前提,强化了应急预案的目标性、针对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二是修订应急响应启动指标。根据近年来多次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实践,细化、完善了台风、暴雨、灰霾等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流程。三是气象、三防应急启动指标衔接。经气象、三防专家研讨结果,形成新的台风、寒冷、干旱应急启动指标,实现气象、三防应急启动更高效衔接。四是更新部门工作职责和单位名称。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和实际应急工作需要,更新了重大气象灾害指挥部成员单位及部门分工职责,更有利于推动部门应急联动工作实效。比如在教育部门职责中增加了台风、暴雨停课措施等。

  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2008年,广东省政府率先在全国把《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上升为政府预案,正式以省政府的名义对全省各级政府发布。2012年,根据《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精神,广东省气象局对预案进行了修订。按照预案要求,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积极协调配合,高效联防联动,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保障。随着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更新,政府机构改革、部门职责的变更,《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出台,以及中国气象局、省政府应急预案管理有关修订规定,今年广东省气象局再次对预案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