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吴周春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17.07.2015  17:32

  广东电网公司原总经理吴周春(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日前已由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周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吴周春。清远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周春利用其担任广州市供电局局长、广东电网公司总经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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