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院探索建立法官员额省级动态管理机制

16.03.2017  23:30


深入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

广东法院探索建立法官员额省级动态管理机制

 

 

 

3月15日,广东高院召开全省法院政工工作会议,记者了解到,广东法院第二批法官员额已经下达全省,新的员额分配办法将在“以案定员”的基础上,实现“全省统筹、动态管理”。广东高院政治部主任周玲表示,广东法院将建立法官员额省级统筹机制,以人案匹配度和法院基本运作需要为依据,坚持法官员额比例向基层、特别是向人案矛盾突出的地区倾斜。

什么是“全省统筹、动态管理”?顾名思义,就是加强法官员额选任、分配的统筹力度,按照各法院年度人均办案数量增减幅度和办案综合要求,在原有法官员额分配比例的基础上,对各地法院分配比例进行动态统筹和调整。广东高院政治部副主任陈洪浩告诉记者,“‘全省统筹、动态管理’相当于是一个办案力量的一个‘杠杠’,通过精细化管理实现办案力量的‘再平衡’和再分配”。

“全省统筹、动态管理”是广东高院不断推进司法责任改革一次新的探索。据了解,广东法院自承担司法体制综合改革试点任务以来,把落实法官员额制改革作为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在严格执行39%总体比例前提下,结合广东地区发展不平衡和人案矛盾问题表现各异等实际情况,实行“人案挂钩、以案定员”,探索建立了“以案定员、全省统筹”的员额制改革新机制,完成了首批6575名入额法官选任工作,组建新型审判团队2996个,在去年广东法院受理案件180.36万件、增幅达22.74%的情况下,“以案定员、全省统筹”为统筹审判资源、应对空前的办案压力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形成了一批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广东经验,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领导的高度肯定。

“全省统筹、动态管理”继续沿用了“以案定员”模式,但在全省统筹的目标和方式上有了新的提升,重点向基层倾斜,向办案压力大的地区倾斜,确保各市法官员额与案件量更加匹配。“广东法院第二批法官员额已经下达全省,实施‘全省统筹、动态管理’将有助于各地法院科学调配办案力量,既要防止入额法官办案压力过大,又要杜绝少数法院入额不办案或办案数量过少等问题发生”,广东高院政治部地方干部处负责人黄必良说。

另据了解,广东高院还在加紧研究制定入额法官岗位配置和进出员额管理相关办法,就入额法官岗位配置、进入员额、重新确认入额、退出员额等情形进一步明确,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发挥法官员额制的最大功效。(林晔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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