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院聘诉讼服务窗口监督员 立案胆敢“冷横硬推”随时举报

01.04.2015  12:09

  去法院打官司,立案窗口是第一站,要是遭遇“冷横硬推”,案子还没立上,先憋了一肚子气。别担心,广东法院面向全省聘请207名执业律师在诉讼窗口“隐身”监督来念“紧箍咒”。3月31日起,诉讼服务窗口监督员们正式上岗。他们一旦发现三级法院立案及诉讼服务过程中有不规范行为及违法违纪现象,可以立即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向广东高院举报。

  据了解,法院诉讼服务窗口的工作职责内容包括诉讼指引、立案登记、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司法救助、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监督员履职时有权就发现的窗口工作违纪、违法问题以书面方式或以电子邮件形式直接向广东高院反映。监督员有权随时对完善法院诉讼服务窗口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参加法院组织的接待群众来访、执法检查以及纠正工作作风等活动。监督员任期为3年,如有律师利用监督员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法院将予以解聘。

  广东高院立案一庭庭长李忠铭说,此次聘请诉讼窗口监督员有三个特点:一是全覆盖。聘请的207名律师监督员分布在全省21个地市,根据律师执业流动性的特点,要求每一个县区法院至少聘请一名,实现全省三级法院全覆盖。二是针对性。长期在一线参加诉讼的律师群体对诉讼窗口的服务最有发言权,监督起来会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遇到工作人员不规范言行及作风纪律散漫现象,如收取当事人诉讼资料未按照规定出具收据,立案刁难,拖延信访导致空转的,可以随时随地监督举报。三是重反馈。广东高院设立统一的办理反馈平台,专门接受意见反映。属于窗口工作的,及时要求被举报法院报告情况,7日内向监督员反馈意见;属于其他事务的,立即转有关部门处理并回函告知监督员。

  广东高院纪检组长梁小岸表示,聘任诉讼服务窗口监督员是广东法院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发挥律师在诉讼中作用,构建与法律职业共同体新型关系的重要探索,也是广东高院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杜绝“六难三案”现象的重要途径。各级法院要全力保障诉讼服务窗口监督员行使监督权,让他们从法律专业角度更有效地监督司法服务,努力让司法工作凝聚更深厚的群众基础,赢得更广泛的社会认同。(陈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