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环保规划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05.06.2014  12:49

  中新网广州6月4日电 (许青青 李佳伟)记者4日从广东省环保厅获悉,该厅日前印发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保公众参与窗口建设指导意见》,该意见强调,凡广东省环保厅牵头制订环境政策、编制环境保护规划,除涉及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内容外,应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对涉及民生和重大公共利益的环境政策,应在起草阶段公开听取公众意见,并加强对公众意见的梳理和研究采纳工作。广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条意见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众环保参与范围,提升环保政策和规划实践过程中的可行性。

  记者了解到,《意见》对便捷公众参与环评审批和环境监督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政府部门要实施环评受理、审批和竣工验收过程全公开,以及受理情况、审批情况和政府环评批复、竣工验收文件“三公开”;鼓励和方便公众参与上市公司环保核查,主动向社会公开申请核查公司的相关信息;鼓励公众投诉举报环境违法行为,聘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公众代表担任环境保护监督员。

  企业使用、生产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一直以来是公众所关心的热点话题。为了维护公众的环境知情权,《意见》中要求,企业要积极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强制使用、生产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等污染严重的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公开环保设施建设运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等环境信息,并向所在地环保部门备案。同时政府部门加强对企业信息的核查,发现环境信息公开不实的,及时向社会公告澄清,健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披露机制,坚持全面、及时、准确主动的发布突发事件信息。

  《意见》中还要求,要加大对环保组织的扶持力度,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咨询服务和环境违法监督等活动,鼓励他们为完善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积极建言献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