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白法院法情兼顾执结一宗房产纠纷案

30.12.2016  08:03

  中新网茂名12月29日电 (梁盛 梁良)广东茂名市电白区法院法情兼顾,执结一宗房产纠纷案,使涉事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谅解。

  据介绍,2015年2月13日,戴某玲在广东凯利华拍卖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举行的拍卖会中以268400元的最高价竞得位于电白区水东镇人民路25号汇景苑的一套房。她原以为可以顺利收房入住,却没想到去收房时,遭到原房主拿刀相向,不让她和家人进入,并扬言谁敢进来就与谁血拼。数次收房未果后,戴某玲提出为原房主另租房子作为安置,同样遭到对方拒绝。

  这让戴秋玲既气愤又无奈,唯有向律师寻求帮助。在律师的提示下,以原房主妨碍买受人入住为由向电白区人民法院提出侵权诉讼,诉请原房主搬离该拍卖房屋。

  电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案的房屋是法院通过执行程序拍卖的,如果被执行人拒绝移交,应由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强制执行,另行提起侵权之诉不符合立案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裁定驳回戴某玲的起诉。

  为此,戴某玲再次到电白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1月14日,电白区人民法院以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向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区公安分局移送侦查,并对被执行人李某刑事拘留。李某被刑拘后,他的家属自行将房屋清空。

  12月24日,李某兄弟等亲属代他向戴某玲道歉、认错。27日,李某的女儿把房屋钥匙交到了戴某玲的手中,并退还了戴某玲所租的住房。

  在交房钥匙之前,李某的女儿还给戴某玲写下了保证书,保证戴某玲一家收房后李某及其亲属不会对其进行骚扰。戴某玲也向警方提交了谅解书,请求警方解除对李某的拘留。

  据法院介绍,戴某玲的谅解,在一定程度上会减轻李某的量刑,希望他能知错就改,争取从宽处理,重新做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