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级官员差旅费标准最高1200元 广东的要怎么算?

15.04.2016  21:20

部级官员出差住宿费标准最高1200元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明确至地市级

昨日,财政部官网发布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明细根据不同省市区、不同月份、不同级别,详细划分差旅标准,其中最低标准为200元,最高标准为1200元。新标准自5月1日起执行。记者注意到,此次调整和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相比,首次将标准明确至地市级。

在穗最高标准为900元

根据明细表,官员在京沪地区的出差费用最高,部级、司局级、其他人员的住宿标准分别为1100元、650元和500元。出差住宿费用最低的为青海省海西州。部级、司局级、其他人员的住宿标准分别为600元、300元和200元,旺季的出差价格则分别为900元、450元和300元。

在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部级、司局级、其他人员的住宿标准分别为900元、550元和450元。省内其他地区标准分别为850元、530元和420元。

记者在携程网等旅游网站查询得知,900元的住宿标准在广州市可入住东方宾馆、白云机场铂尔曼大酒店等国家旅游局评定的五星级酒店,但距离白云宾馆及国际知名高端连锁酒店品牌的最低入住价格仍有不小的距离。

在此次调整中,还引入淡旺季的概念。以吉林省延边州为例,部级、司局级和其他人员在淡季的住宿标准分别为800元、450元、350元。在7-9月的旺季则调整为960元、540元和420元。总体测算,涉及调整的城市旺季较淡季调整幅度在20%至50%之间。记者注意到,部级官员旺季在三亚、张家口等城市的住宿标准可以最多上浮至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