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建设项目评审论证结果的公示

27.03.2018  20:42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8﹞16号),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申报的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评审论证。经专家组评审,同意该项目立项建设。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8年3月27日至4月2日止。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逾期或匿名反映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0-3762905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邮政编码:51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