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社团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20.04.2016  16:34

  粤教思函〔2016〕24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

为进一步挖掘与总结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活动优秀成果,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丰富学生德育实践活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强化实践育人实效的积极作用,引导全省中职学校强化对中职社团活动科学指导与特色培育,我厅决定举办第三届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社团成果展示活动。活动由省教育厅委托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承办。

一、活动目的

规范全省中职学校学生社团的组织与指导;展示一批优秀的学生社团成果;重点培育若干特色社团。

二、申报程序

1.申报。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广泛发动本地中职学校参加展示活动。每所学校按照评审标准(见附件1)推荐不超过5个学生社团。曾在全省第一、二届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社团成果评选中荣获“十佳社团”、“一等奖”的社团成果不再参与此次评比。

2.审核。由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参展资格,该社团不得参加今后3年的展示活动。

3.评选。由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对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单位奖并颁发证书。

三、材料报送内容及要求

(一)送审材料

1.优秀成果报告。内容包括反映学生社团建立、正常运作、开展活动、取得成效等方面的内容,字数在3000字以内。

2.佐证材料。内容包括社团开展活动的图片或音像资料等。

3.《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见附件2)。

(二)报送要求

申报表和优秀成果报告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其它佐证材料报送1份。各地级市、县中职学校的材料由地级市教育局进行汇总和初审,并于2016年6月10日前将材料打包报送至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省属中职学校直接报送。

联系人: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陈列,电话:020-38256086,13710216515,邮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第二教学楼603A室,邮编:510665。

 

附件:1.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优秀成果评选标准

                    2.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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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