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穗海韵388”集装箱船航行港澳航线的通知
广州市海韵船务有限公司:
你司穗海韵办〔2014〕52 号文悉。“穗海韵388”船为经交通运输部批准航行港澳航线(交水批〔2005〕481 号),经研究,同意你司经营的“穗海韵388”集装箱船(总吨位999、净吨位559、载货量1080 吨、主机功率2×330KW)继续从事广东省各对外开放港口至香港、澳门航线(该船舶检验证书载明航区)普通货物运输,航行有效期至2019 年9 月30 日止。请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船舶、船员证书。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4 年9 月25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省边防局, 广东海事局,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州边检总站,海关广东分署,广州港务局, 广州海事局, 广州海关, 广东省船舶检验局广州分局。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4 年9 月2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