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主任会议
3月22日上午,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在广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主持会议。
本次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至30日上午召开,会期两天半。建议议程: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审议《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关于授权省政府下放各地级市实施有关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草案)》;审查《广州市停车场条例》、《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惠州市罗浮山风景名胜区条例》、《东莞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湛江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草案)》;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本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草案)》、《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草案)》、《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关于《广州市停车场条例》、《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惠州市罗浮山风景名胜区条例》、《东莞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湛江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审查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广东省禁毒条例》、《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实施情况的工作方案。
本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关于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情况报告、关于我省扶贫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情况报告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价、关于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资金支出绩效情况报告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价、关于推动珠三角地区各级政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关于我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报告的工作方案以及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工作方案。本次主任会议还听取和审议关于聘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财经咨询专家的工作方案。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少华、黄业斌、罗娟、吕业升、王衍诗、王学成,秘书长王波出席会议。(记者/骆骁骅 通讯员/任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