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17.05.2014  05:10

——2011年1月22日在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黄华华

 

 

各位代表:

  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十一五”时期工作回顾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重大成就的五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面对超强台风、特大暴雨洪涝、低温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的严重影响,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省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大力推进“三促进一保持”,坚定不移调结构,脚踏实地促转变,扎扎实实惠民生,办成了一系列大事,办好了一系列喜事,办妥了一系列难事,在科学发展轨道上迈出新的可喜步伐。2010年和“十一五”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经济综合实力实现新跨越。2010年全省生产总值达45473亿元,比上年增长12.2%,是2005年22557亿元的2倍,先后超过新加坡、香港和台湾。人均生产总值达46821元,折合近7000美元,进入中等收入国家地区行列,在2007年提前三年实现比2000年翻一番的目标。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总收入达11842亿元,增长30.8%,是2005年4432亿元的2.7倍,年均增加1482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516亿元,增长23.8%,是2005年1807亿元的2.5倍,年均增加542亿元。金融运行平稳,2010年末全省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82019亿元、51799亿元,均比“十五”期末增长1倍以上。

  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加快实施“新十项工程”,大力推动“广货全国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完成58360亿元、年均增长17.6%,2010年完成投资16113亿元、比上年增长20.7%。省重点项目投资五年完成1302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415亿元,比上年增长17.3%,年均增长17.1%,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经济效益明显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4000亿元,比上年增长36.5%,是2005年的3.4倍。强化煤电油气运和重要商品的综合协调,加强价格调控监管,价格总水平和价格秩序保持基本稳定。

  进出口和利用外资平稳增长。发挥外经贸政策集成效应,联手港澳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着力拓市场、优结构、促平衡。2010年进出口总额达784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8.4%,五年年均增长12.9%。其中出口总额达453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6.3%,年均增长13.7%,占全国份额保持稳定。五年累计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906亿美元,新增外商投资企业3.5万户。

  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统筹城乡发展,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2010年农业增加值2287亿元,比上年增长4.4%,五年年均增长4.1%。粮食生产连续7年丰收,“菜篮子”产品持续增加。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建设省级现代农业园区121个、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520个、现代标准农田500万亩,农业机械化、信息化、标准化水平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从48%提高到53%。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迅速发展,农业产业化组织1.5万家,带动农户549万户,户均增收1985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在全国率先实施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65个产品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林业产业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全面提速,涉农保险扎实推进。

  (二)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综合排名连续三年稳居全国第二,有效专利总量、发明专利授权量、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中国专利奖金奖数及获奖总数均居全国首位,成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2010年我省35个项目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创历年之最。广晟数字音频编解码技术规范正式成为国家标准并纳入国际标准体系。省部省院产学研合作深入推进,散裂中子源、超级计算中心、云计算平台等重大项目进展顺利,全国640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1万多名专家在我省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1.5万多项,五年累计实现产值8131亿元、利税1223亿元。全国首个国家级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落户我省。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3万亿元,是2005年的2.5倍。国家级高新区新增3个,总数达9个,居全国第一。研究与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由2005年的1.12%上升到1.8%,技术自给率由45.4%上升到65%。全面启动质量强省活动和省政府质量奖评审,38个国家级质检中心落户我省,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3860项。商标品牌建设成效显著。新增一批以两院院士、973计划首席科学家为代表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引进12个高水平创新科研团队和15名科技领军人才。率先开发工业设计师等260个新职业工种,成功举办职业技能大赛和工业设计大赛。

  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坚持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以500强项目为引领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产业高级化趋势明显。2010年三次产业结构为5.0∶50.4∶44.6。先进制造业快速发展,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47.2%,初步形成装备制造“海陆空”全面发展格局。汽车整车生产能力达140万辆/年,轿车产量居全国第二位。龙穴造船基地30万吨自主知识产权超大油轮出坞,首台国产百万千瓦级核电反应堆压力容器在南沙下线,广东明阳大功率风电机组投产,广州和谐型大功率机车检修基地、江门南车轨道交通修造基地开工建设,珠海中航通用飞机制造、阳江核电项目顺利推进。沿海石化产业带布局基本形成,炼油能力达4550万吨/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在信息、生物、新材料、航空、高技术服务等领域建立12家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合作引进和自主建设高世代液晶面板生产线,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和半导体照明产业迅速发展。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已推行联盟标准168项,省级专业镇达309家,省市共建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基地7个,传统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51个。金融、商务会展、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总部经济等发展迅速,现代服务业占第三产业增加值56%。金融业增加值达2493亿元,保险业保费总收入近1600亿元,分别是“十五”期末的3.7倍和3.2倍。上市公司总数达312家,居全国首位。文化产业发展步入快车道,增加值占全国1/5强。率先试行国民旅游休闲计划,旅游业总收入近4000亿元,旅游创汇120亿美元,居全国第一。

  节能减排工作扎实有效。强化节能减排问责,积极实施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预计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等约束性指标如期完成。五年共淘汰落后钢铁产能1275万吨、水泥产能5782万吨,关停小火电1221万千瓦。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清洁电源占省内电源装机总容量的34%,核电已建和在建装机容量均居全国第一。加强污染减排设施建设,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城乡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达1739万吨,是2005年的2.8倍,占全国1/8;全省火电脱硫机组容量是2005年的8.5倍,12.5万千瓦以上燃煤火电机组全部安装脱硫设施。

  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成效显著。亿元生产总值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由2005年的129亩降到56.5亩,降幅达56%;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由1.22亿元/平方公里提高到2.37亿元/平方公里,升幅达94.3%。五年开发补充耕地150万亩,是之前10年的总和,连续11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可满足今后10年耕地占补平衡需要。“三旧”改造成效突出,近三年投入改造资金超过1900亿元,完成改造项目1800多个,涉及面积约9万亩,节地率达42%。

  (三)努力推动珠三角一体化和东西北地区跨越发展,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

  珠三角一体化取得实质性进展。制定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的决定和五个一体化专项规划,出台推进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指导意见和“四年大发展”工作方案。以广佛同城化为示范,加快建设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经济圈,推动各市交通对接、年票互认、环境联治、规划衔接。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实现部省合作、进展顺利,广佛、广珠城际铁路开通运营,公交IC卡实现五市互联互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比重提升,劳动密集型产业比重明显下降,区域整体实力增强。

  东西北地区发展加快。粤东临海工业、特色经济发展提速,粤西临港工业、重化工业建设大步推进,粤北山区绿色崛起势头良好。东西北地区多数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生产总值占全省比重提高到21.2%。

   “双转移”成效显著。以竞争方式安排资金扶持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加大合作共建力度。预计34个省产业转移园协议入园项目达2000个,协议总投资约4500亿元;2010年实现产值1850亿元,比上年翻番。率先实施“一户一技能”等农村劳动力技能免费培训普惠制度,创新积分制入户等吸纳技能型农村劳动力新机制,五年培训312万人,转移就业558万人。

  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大跨越。五年新增轨道营运里程777公里、高速公路1695公里、港口货物通过能力4.6亿吨,武广客运专线建成营运,厦深、贵广等铁路建设加快推进,综合交通体系不断完善。布点建设一批骨干电源电网项目,新增电力装机3080万千瓦、天然气供应量77亿立方米。基本完成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加固达标江海堤围5151公里,除险加固病险水库4632座,乐昌峡水利枢纽等重点水利项目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基本建立,防灾减灾成效明显。

  宜居城乡和生态环境建设卓有成效。21个地级以上市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标,空气质量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珠三角建成全国首个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群。大力推进绿道网建设、村镇整治等,珠三角2372公里省立绿道网全线贯通,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提高到12.5平方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70%。新农村建设有序推进,2.1万个村庄编制了规划,完成9.1万户贫困农户危房改造,解决1041万农村居民和18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完成农村改厕101万户。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连续6年下降。生态建设稳步推进。

  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扎实有效。创新扶贫开发方式,合理配置扶贫资源,强化扶贫责任,共落实帮扶资金37亿元,扶持发展集体经济项目1.1万个,被挂扶贫困户有42.2%共15.6万户、69.3万贫困群众达到脱贫标准。在全国首创“扶贫济困日”,筹集善款30亿元。

  对口援建取得重要成果。圆满完成对口援建川甘两省“四县一区”任务,全省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156亿元,共完成援建项目867个。新一轮对口援藏援疆工作开局良好,对口支援广西、贵州、三峡库区工作扎实有效。

  (四)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体系进一步完善。

  经济特区再创发展新优势。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总结和谋划部署特区工作,进一步明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探索科学发展新路的思路和举措。深圳、珠海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汕头经济特区加快创新发展,掀开特区发展新篇章。

  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省级政府机构改革顺利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稳步推进,深圳、阳江、顺德等地大部门制改革成效明显。完成省政府第三、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1500多项,占总数一半以上。富县强镇和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序展开。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启动试点。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省直管县财政体制试点、生态激励型财政政策和竞争性分配改革取得新进展。省属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全面实行代建制,出台实施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启动建设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商业银行改革重组基本完成,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重大成果,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加快发展。水、电、气等资源能源价格进一步理顺,污水、垃圾处理收费等环境价格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教育、医药、交通等民生价格改革继续深入。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初步形成大文化行政管理格局。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华侨农场改革发展取得重要进展。

  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共同发展。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和控制力、竞争力、影响力增强,预计2010年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5万亿元,省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6000亿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96%和62%,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超过100%。民营经济发展加速,预计增加值、税收、吸纳就业人数分别达19000亿元、2600亿元、2200万人,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涌现出粤电、交通、华为、美的、广汽等一批资产或销售收入超千亿的大型骨干企业集团。

  外经贸战略转型步伐加快。外贸结构不断优化,一般贸易出口占全省出口比重由2005年的22.4%上升到32.9%,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比分别达69.7%、38.7%。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成效显著,对东盟、拉美、非洲、中东等新兴市场出口年均增长都超过20%。利用外资水平提升,世界500强新设企业项目206个,服务业吸收外资占比提高近19个百分点。“走出去”步伐加快,新增境外投资企业1364家、协议投资84.5亿美元。加工贸易加快转型升级,有2414家企业实现不停产转型,深加工结转总金额1050亿美元,带动国内配套产业产值5300亿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和口岸通关模式改革全面推进。

  粤港澳台合作迈上新台阶。实施CEPA和服务业对港澳开放先行先试措施,签署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编制完成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与港澳联合编制完成共建优质生活圈专项规划。跨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深港西部通道建成通车,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高速铁路等加快推进。横琴新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建设顺利。成功举办“台湾·广东周”活动,粤台农业合作试验区、创业园建设成效明显。泛珠合作继续深化。

  国际交流合作更加紧密。圆满完成参与上海世博会任务,广交会、高交会、国际咨询会、中博会、留交会、外博会、中国(珠海)航展、侨博会等国际性大型活动创新发展。驻穗领事机构增至39个,国际友城突破100对。全面拓展与东盟、东北亚、欧盟、北美、中东等地区的战略合作,与新加坡等国建立合作或对话协调机制。中新(广州)知识城建设加快。

  (五)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和谐广东建设迈出新步伐。

  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率先编制实施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五年共投入改善民生、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政资金9673亿元,年均增长22.3%,财政对民生投入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从40%增至57.2%。2010年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23898元和7890元,比上年增长10.8%和14.2%,年均保持两位数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3.15∶1缩小为3.03∶1。最低工资水平平均提高73.3%。汽车等高档耐用消费品普及率大幅提高。就业规模持续扩大,五年新增城镇就业98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企业人文关怀得到加强,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

  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稳居全国首位,社保基金累计结余3553亿元,约占全国1/7。224.6万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实现应保尽保。养老保险实现省级调剂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省级统筹,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顺畅。在36个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广州、珠海、梅州等7市实现农保制度全覆盖。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加快发展。实施住房保障近20万户,城镇“双特困”居民住房保障水平有新提高。

  文化建设成效显著。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建成有一定规模的文化广场5000多个、农家书屋1.2万家、城乡社区文化室1.6万个。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有效推进,城市电影发行放映业在全国领先。省博物馆新馆、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广东科学中心、广州大剧院等标志性文化设施建成开放。涌现一批有重要影响的精品力作,每年获国内外重要艺术奖项100余项。成功举办国际旅游文化节、文博会、国际漫画节、第九届中国艺术节等重大文化节庆活动。对外文化交流活跃。“开平碉楼与村落”、“中国丹霞”成功申报世界遗产,粤剧入选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创新性完成“南海I号”整体打捞工程。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梅州入选中国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大发展。

  教育、卫生、体育、人口计生等事业繁荣发展。学前教育不断优化,三年入园率达82.5%。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初中毛入学率均达到100%。提前一年实现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毛入学率达86.2%,五年提高28.7个百分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珠三角职业教育基地建设扎实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年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居全国第一。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22%提高到28%。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基本解决,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稳步推进。卫生资源总量适度增长,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和卫生事业整体水平居全国前列,居民期望寿命达75.3岁。全面启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全民医保步伐加快,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达9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9.2%。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民营医疗机构加快发展。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普遍建立。妇女、儿童工作进一步加强,妇幼安康工程顺利实施。中医药强省建设成效显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逐步健全,有效防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疫情。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明显进步,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人口控制计划,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低生育水平持续保持稳定。体育事业蓬勃发展,我省运动员在北京奥运会、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上分别获得7枚、41枚、20枚金牌,群众体育运动广泛开展。成功举办2008年奥科大会、第13届省运会和第6届省残运会。侨务、统计、人防、地质、气象、地震、档案、参事、文史、方志等事业取得新成绩。

  民主法治和政府自身建设进程加快。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共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77件,全国政协提案85件;省人大代表建议2867件,省政协提案2995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61项,制定修改政府规章47项。建立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制度和政府规章清理制度,网络问政有序开展,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不断完善。加强行政执法督察和政府规制统一审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扎实有效。全面完成“五五普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监察、审计工作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社会保持和谐稳定。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力做好信访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严密防范和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敌对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犯罪活动,广大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明显提高。打私、监狱、劳教工作得到加强。全面实施以居住证为载体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证通”制度。持续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整治,市场秩序不断规范。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提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事故起数、伤亡人数持续下降。全面贯彻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和宗教界为社会服务成效明显。国防建设和民兵预备役工作得到加强,军民共建、双拥优抚安置深入推进,军政军民更加团结。

  去年,我们成功举办广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全面践行“激情盛会·和谐亚洲”和“欢聚、分享、共赢”理念,收获了“迎接亚运会、创造新生活”和同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丰硕成果,实现了办一届具有“中国特色、广东风格、广州风采”亚运会、亚残运会的目标,展示了我国我省改革开放成就和良好国际形象,增进了与亚洲各国各地区的了解和友谊。

  各位代表!“十一五”时期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综合实力实现新跨越、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五年。通过五年的成功实践,我们加深了对发展规律的认识,丰富了推动科学发展的经验。我们深深体会到,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是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法宝。广泛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有效激发全省人民先行先试、务实进取的积极性。深入推进改革攻坚,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我们深深体会到,坚持扭住中心、促进发展是推动科学发展的第一要务。坚决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迎难而上,化危为机,危中求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为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奠定坚实基础。我们深深体会到,坚持调整结构、转变方式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紧紧把握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倒逼压力和转型契机,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调整城乡区域和需求结构,努力使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过程成为推动科学发展上水平的过程。我们深深体会到,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推动科学发展的根本目的。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狠抓就业、社保、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集中力量办了一大批好事实事,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我们深深体会到,坚持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是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抓落实主题实践活动,坚持“”字当先,加强分类指导,分片逐市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完善激励机制,狠抓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各位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对广东一直高度重视、亲切关怀,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明确要求广东努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给全省人民以极大的鼓舞和鞭策。我省取得的每一个成就,都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共同拼搏的结果,也离不开海内外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职工,向驻粤人民解放军、武警官兵、人民警察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向长期关心支持我省改革发展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以及国际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发展中长期积累的总量大而人均不高、经济结构不合理、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较大、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仍然存在。经过这次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面临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凸显:内外需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仍不协调;产业层次仍处于世界产业链的中低端,核心技术和高端人才缺乏;资源环境约束突出,节能减排形势依然严峻;改善民生任务繁重,人口、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的压力加大。同时,政府职能转变还没有完全到位,机关作风建设有待加强。我们对此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十二五”时期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综观国内外形势,我省既面临新的历史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总体上仍处于推动科学发展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世界经济结构进入大调整阶段,新一轮创新和产业转型处于孕育期;我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社会政治大局稳定;我省改革开放以来积累了雄厚经济实力、产业基础、市场优势和成功经验,这都为下一步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和环境。但与此同时,全球经济复苏曲折复杂,贸易保护主义继续升温;我国经济进入转型期,宏观经济的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国内区域竞争合作呈现新格局,我省原有优势逐渐弱化。我们要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着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奋发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关于“十二五”规划《建议》,省政府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纲要(草案)》及其说明已印发大会。“十二五”时期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抓住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个核心,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积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自主创新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绿色发展战略、和谐共享战略,全面落实《珠三角规划纲要》,推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朝着建设提升中国国际竞争力的主力省、探索科学发展模式的试验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先行地的目标迈出重大步伐,真正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

   “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是: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以上,人均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以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显著进展,社会软实力显著提升,民生福祉显著改善,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日益完善。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必须更加注重科学发展、先行先试,更加注重创新驱动、内生增长,更加注重城乡一体、区域协调,更加注重绿色发展、生态文明,更加注重民生优先、和谐共享。着力在“六个突出”上下功夫:

  (一)突出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加快外经贸战略转型,完善内外需协调拉动、消费投资相互促进的增长格局。坚持制造与创造相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相融合,发展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强化节能减排和资源节约。

  (二)突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深入实施自主创新和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广东。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集成创新、原始创新并重,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着力攻克核心关键技术,推动经济发展向创新驱动转变。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深入开展质量强省活动,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健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完善风险投资、政府资助、税收减免等政策体系。加强引才引智和国内外人才交流,构建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三)突出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协调推进城镇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加快现代农业强省建设,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统筹海陆开发,发展海洋经济。深入实施提升珠三角带动东西北战略,加快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推进“双转移”。

  (四)突出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注重发展成果的普惠性,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共建共享和谐广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逐步健全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缩小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突出提升文化软实力。加快文化强省建设。优先发展教育,促进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壮大和提升水平,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省。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培育广东人文精神,开创文化事业强、文化产业强、文化辐射力和影响力强、文化形象好的文化发展新格局。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广东建设。

  (六)突出深化改革开放。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着力推进市场机制、政府管理、财政金融等领域改革,完善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体制机制。深化粤港澳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实施更积极、更主动的开放战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走出去”水平,深入推进区域和国际合作,增强国际竞争力。

  各位代表!我省“十二五”发展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科学发展新的航程已经开启。全省人民万众一心、团结拼搏,一定能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阔步前进,开创更加美好的明天!

  三、2011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个核心,深入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坚持科学发展、先行先试,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突出促进转型、改善民生、深化改革三个重点,切实加强文化建设,努力发展社会事业,为“十二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人均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进出口总额增长7.3%,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5%;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46%;研究与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提高到1.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计划。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抓好以下十项工作:

  (一)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积极扩大消费需求。扩大新兴服务消费,培育新型消费模式,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全面实施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加快全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和旅游强省建设,整合旅游资源,推进旅游重大项目开发。继续做好家电和摩托车下乡、以旧换新工作。总结提升“广货全国行”活动,加快广东商贸城、省外广货展示中心建设。以单项产品为依托,打造商品国际采购中心,提高广东产品国际知名度。

  加强经济运行调节。着力保持物价稳定,切实控制商品价格特别是农副产品价格过快上涨。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推进大中城市建立“菜篮子”基地,扶持蔬菜大棚、冷藏设施和平价门店建设。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农副产品流通环节价格监管。依法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完善补贴制度,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切实加强房地产调控,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强化煤电油气运等综合协调。充分发挥财税对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调控作用,坚持依法征收、应征尽收。

  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逐步提高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积极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引导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推进事业单位加快实施绩效工资。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鼓励农民优化种养结构、提高效益。

  促进投资平稳增长和结构优化。安排省重点建设项目280项,投资4300亿元。扩大对新型工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技术改造和基础建设、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投资,坚决控制“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投资,确保工业投资不低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加快推进部省合作在建铁路、珠三角外环和广深沿江等高速公路、省内骨干电源、工业产业园区热电冷联供项目及天然气工程建设。推进广钢环保迁建湛江项目。推动建设广州南沙重装备、深圳龙岗科研、江门台山配套装备三个核电产业园和陆丰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加快茂湛等铁路建设。开工建设深圳至茂名铁路(西部沿海铁路)、佛莞和广清城际轨道、茂石化油品质量升级改扩建、一汽大众30万辆汽车、中科炼化一体化、中委合资南海(揭阳)石化、惠州中海油二期炼化一体化等项目。做好深圳中山跨珠江口通道、鹰梅铁路、梅惠高铁、广佛江珠城际轨道、包茂高速公路广东段等项目前期工作。推动粤东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建设。做好重大项目储备。

  提高城镇化水平。实施城镇体系规划,推进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加强城市交通综合枢纽建设,完善珠三角绿道网和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完善中小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大力推进中心镇建设。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制度。加快“万村百镇”整治建设,从今年开始以县为单位每年整治10%的自然村,绿化、美化城乡环境,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名镇、名村。

  增强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和竞争力。完善和落实政策措施,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出台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指导目录,编制民间投资重点项目计划。拓宽民营经济融资渠道,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扶持发展一批民营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优势产品出口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实施民营企业上市梯度培育工程和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

  (二)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深化省部省院产学研合作,组织实施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提升工程和示范企业行动计划。深入实施百强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完善企业科技特派员、创新联盟、示范基地制度,创建一批院士工作站。加快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深化科研体制改革,组建若干创新主体科研机构。加强工程技术开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行业公共创新平台等建设。培育创新人才,加快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和科技领军人物。创新科技投融资体制,发展风险投资。实施“千百亿”名牌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和“百所千企”知识产权对接工程。深入开展质量强省活动,发挥省政府质量奖导向作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争取更多国家级标准化组织落户我省。

  加快现代产业500强项目建设。完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全省发展现代产业体系联席会议制度。制定500强项目考核办法,跟踪评估项目建设进度。以500强项目为依托,建设一批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装备制造数字化、清洁生产信息技术应用和节能减排信息技术应用等“4个100”示范工程。实施技术改造滚动计划和工业企业重点技术改造“双千工程”。建设珠三角地区国家级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验区。以产业集群为基础培育区域国际品牌,在五金家电、建筑材料、食品饮料、纺织服装等领域培育一批国内领先的大企业集团。采取“一镇一策”等方式推动专业镇转型升级。鼓励优势产业龙头企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拟制订。

  积极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推进省市共建先进制造业基地,在核电设备、风电设备、输变电重大装备、数控机床及系统、海洋工程设备5个关键领域实现重点突破。提升发展软件、集成电路设计等高新技术产业。推动TCL华星光电8.5代液晶面板、彩虹集团二期等项目加快投产,支持奇美电子、LGD、河源汉能、汕尾信利4.5代AM-OLED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软件、生物、航空等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推进高新区“二次创业”。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务会展、现代分销等生产性服务业做大做强,发展总部经济。促进广州建设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支持广州、深圳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和佛山建设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大力发展工业设计,加快建设广东工业设计城,打造粤港工业设计走廊。发展电子商务、物联网,推进“三网融合”试点,建设国家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加快数字出版、文化传媒、动漫创意、游艺游戏等文化产业发展。培育版权兴业示范基地。积极稳妥推进服务业对外开放。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集中优势资源推动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和半导体照明三大产业率先突破,促进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航空航天、节能环保、海洋等产业加快发展。深化省市合作共建,重点推进建设10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推动绿色制造技术突破及标准化。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数据系统和技术标准体系,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技术成果产业化。

  (三)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比重均有提高。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加强农村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加强村庄规划编制,鼓励修建集中式农民公寓,优化城乡生产、居住、生态和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落实国家增加农业生产补贴、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现代农业100强项目。加强标准农田、标准鱼塘和标准渔港建设。全面提高现代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发展农业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质量溯源管理和标准体系,培育特色农业品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现代林业,着力发展珍贵树种、油茶等特色林业。推进国家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发展设施渔业、品牌渔业、创汇渔业。

  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民生水利工程。推进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农村水利设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水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河涌整治修复、水库移民安居工程建设。加快完善农村公路、电力设施网络。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深化征地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工作,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和公司化改革。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

  (四)大力推进珠三角一体化,带动东西北地区发展。

  出台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优化开发、重点开发、生态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域的范围及功能。逐步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融合。探索建立海洋主体功能区划制度。

  推进珠三角一体化。加快实施五个一体化规划,推进十大工程建设,推动广佛肇、深莞惠和珠中江三大经济圈深度合作。强化广州国家中心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区域文化教育中心和深圳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的作用,加快珠海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建设。大力推进交通、能源、水资源、信息化一体化建设,完善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网,加快实现区域年票互认和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构建布局一体化产业体系。推进中山等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区域环境污染、自然灾害联防联治机制。

  提高“双转移”水平。实行省级产业转移园升降级制度。从现有34个省产业转移园中遴选10个进行重点扶持。完善转入、转出地利益分享机制,引导和激励企业转移。加快园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园区研发、检测、认证等资源共享。推动园区产业集聚和专业性园区建设,抓好产业招商和产业链招商。防止污染向东西北地区转移。抓好国家和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建设,深入开展技工院校“百校扶百县”活动。

  促进东西北地区跨越发展。实施东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开展交通建设大会战,着力推进县县通高速公路。优化产业布局,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和专业镇,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制定生态激励型财政政策,促进粤北山区生态发展、绿色崛起。推动粤东、粤西区域一体化发展,支持其加强与环珠三角周边省区更紧密合作和逐步融入珠三角地区。推动粤东北地区享受海西经济区相关政策,争取粤西地区享受北部湾经济区相关政策。支持深汕特别合作区和顺德英德新型区域合作模范区建设。办好第四届粤东侨博会。

  深入推进扶贫开发。落实“双到”政策,推进产业、科技、旅游、医疗、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等扶贫。有序开展移民扶贫。继续实施“大禹杯”山水田林路综合整治。加大对原中央苏区等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山区的支持力度。继续办好“扶贫济困日”活动。加大援藏援疆和对口帮扶协作力度。

  (五)推动外经贸战略转型,提高经济国际化水平。

  优化外贸结构。坚持出口和进口并重,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做强一般贸易,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服务贸易。重点支持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自主营销商品出口。巩固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建设专业商品市场和国外贸易中心。扩大能源资源、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零部件进口。推动外商投资、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内销,延伸产业链,加快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加强贸易摩擦应对体系和“大通关”建设。

  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加强对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大型央企民企的招商推介,办好年初向中央企业、年中向民营企业100强、下半年向世界500强企业三场重大招商活动。大力引进境外金融、研发、设计、管理、品牌经营等服务机构,加快发展服务外包。坚持引进项目与引进技术、管理、人才相结合,吸引各类国际高端人才汇聚。

  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坚持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完善对外投资合作发展规划和保障体系。推动有产品优势和市场基础的企业对外投资、建设境外营销网络和海外并购。加强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稳步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构建本土跨国公司培育平台。

  深化粤港澳台合作。落实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深入实施CEPA和服务业开放先行先试政策,加强经贸、服务业、环保、基础设施、金融科技、教育培训、社会民生等领域合作。推进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广州南沙等重点合作区开发建设。

  实施粤港澳基础设施和共建优质生活圈两个专项规划。加强与台湾在经贸、科技、农业、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支持汕头等市建设粤台经贸合作试验区和东莞建设松山湖台湾高科技园。加强与泛珠兄弟省区在各领域的合作。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与东盟在投资、贸易、文化、资源开发等领域双向互动合作水平。积极参与国家自由贸易区建设。抓好中新(广州)知识城、中越(深圳—海防)经贸合作区等项目建设。扎实推进与国际友城的交流合作。

  (六)狠抓节能减排、节约集约用地、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着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强化节能降耗。完善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加强节能监察。严格节能环保准入门槛,执行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环评制度。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深入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推进工业、交通、建筑、商贸酒店、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实施节能减排科技行动计划,加强能源计量监管。推动节能市场化,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优化能源结构,推进低碳清洁能源技术发展及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落实清洁生产企业分级管理,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推进污染治理和减排。强化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前置审核制度。严格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环保准入门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加快城镇污水和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及有效运行,积极推进燃煤电厂脱硫脱硝。加强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建立健全流域、区域污染治理联防联治机制,加快城乡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步伐。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提高空气质量。防治机动车尾气、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噪声和农村面源污染,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构建环境监测预警和执法监督体系。严肃查处环境污染事故。稳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

  加强生态建设。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和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推进“万村绿”和城市绿化。积极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启动碳汇工程林项目,抓好城市森林、水源涵养林和沿海防护林、红树林等重点生态工程。深入推进湿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生态系统建设。严格林地林木资源保护管理。抓好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防治。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实施重点海域海湾污染总量控制,推进海湾整治。落实海域使用指标管理制度。

  扎实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完善耕地保护考核机制和奖惩制度。加快和规范推进“三旧”改造,完善和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机制。继续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开发补充耕地工作。完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加强地质勘查工作。

  (七)深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完善科学发展体制机制。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在部分县(市、区)深化大部门制改革。继续推进富县强镇和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支持广州、佛山、东莞开展经济发达的区简政放权和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研究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评估、管理和调整制度,推行省级网上审批模式,在省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登记注册领域开展并联审批改革。实施公务员聘任制和分类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全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完善公共财政和投资体制。调整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和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与监督制度,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制定省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研究主体功能区政府投资政策,稳步推进代建制。

  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继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支持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推进和规范省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启动国有林场改革。

  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加快建设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推进农村信用社定向合作和改制。加快组建村镇银行,稳健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机构。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

  稳妥推进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择机推行居民用水、用电阶梯式价格制度,推进工商业用电同网同价。实施差别电价。完善重要商品、服务、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土地、资本、人力资源、技术等要素市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走私贩私、传销等违法活动。

  (八)加快文化强省建设步伐,提升文化软实力。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开拓进取、领潮争先”的新时期广东人文精神。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倡导感恩奉献精神。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净化文化环境,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

  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完善以县镇村为重点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市县数字影院等建设。推动文艺精品创作,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积极发展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文化行业战略重组。办好各种文化产业博览会。加大对外文化交流力度,推动广东文化走出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合理利用,振兴老字号。筹办好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活动,弘扬孙中山文化。

  打造我国南方教育高地。坚持教育优先,加快教育改革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建设全国技工教育示范基地。强化高水平大学建设,推进与港澳和国外知名大学合作办学。鼓励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发展远程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办好2011年深圳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全力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努力把大运会办成团结、祥和、文明、精彩的高水平体育文化盛会。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着力提升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发展体育产业。

  (九)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稳定和扩大就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大力发展服务业、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落实和完善就业、创业政策,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重点帮扶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人文关怀,强化劳动监察执法和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

  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完善社保费地税部门全责征收模式。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巩固和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加快解决未参保人员养老保障问题,推动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构建全民医保制度,确保实现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逐步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完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制度。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开展民生社保基层平台建设年活动。尽快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加快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确保完成国家和省近期五项重点改革内容。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及人才队伍建设。巩固新农合参合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大力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加强重大疾病防控。继续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

  抓好人口计生、民政等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生服务和管理。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扶持力度,进一步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民族团结与宗教和谐。完善社会福利体系,大力发展民间慈善事业。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增强救灾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国防教育,做好国防动员、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支持军队建设,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继续做好侨务、人防、气象、地震、统计、档案、方志、参事、文史、残疾人等工作。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率先将珠三角地区建设成为社会体制改革示范区。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规范和发展社会组织,逐步推广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扶持发展社工队伍。加大创新流动人口、外国人员和虚拟社会管理力度。拓展居住证应用功能,提高实有人口动态管理与服务水平。健全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

  推进平安广东建设。加大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工作力度。健全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维稳工作,加强综治信访维稳体系建设,前移社会矛盾化解关口。推进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工作。健全打防管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基础建设。严密防范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做好监狱、劳教工作。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健全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在这里,我代表省人民政府承诺,今年集中力量为人民群众办好十件实事:一是向全省特殊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性价格补贴。在今年1月中旬从省级价格调节基金安排1亿多元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基础上,省财政再安排2.8亿元,向全省275万多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及重点优抚对象每人一次性发放100元临时性价格补贴。二是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实现25万贫困户、110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省财政拨款14亿元启动54万农村贫困户危房、泥砖房和茅草房改造。三是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城镇新增就业12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0万人,促进创业10万人。组织培训本省农村劳动力80万人、转移就业125万人。四是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推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免费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办法。支持欠发达地区建设250所乡镇规范化中心幼儿园,支持和引导欠发达地区建设1000所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新建扩建100所中等职业学校,提升500所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省财政安排14.6亿元支持各地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200元的政策;安排12亿元完善普通高校、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提高本科、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落实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免学费政策扩大至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措施;安排9.1亿元支持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政策。支持各地新建扩建40所特殊教育学校,扶持家庭教育大讲堂进社区(乡村)。五是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成改造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200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02间。10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国务院确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政策。加快建设广东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六是扎实做好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工作。全省新农保覆盖率达到60%。年底前70%以上地市开展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工作。全面解决困难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医保问题,将所有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整体覆盖率达到95%以上。支持欠发达地区将年家庭收入人均低于1500元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五保供养资金给予补助。落实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加快建设广东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省养老服务杨村示范基地,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家。建立社区残疾人康园工疗站145个。七是加快城乡防灾减灾和环境工程建设。加固达标江海堤围980公里,除险加固病险水库888宗,实现重大威胁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与治理84处,抓好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和城市内涝整治试点。继续推进珠三角地区淡水河、石马河、佛山水道、深圳河以及东西两翼练江、枫江、小东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八是加强城乡文化设施建设。支持新建市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2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50个,城乡社区文化室1800个。建设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00个。九是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31万套,年底前解决现有登记在册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家庭的住房问题。将单亲特困母亲危房改造优先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新建渔民保障性安居房1000套。十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各级财政投入15.3亿元解决农村30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建设5000公里左右通500人以上自然村以及敬老院、学校、农业示范基地等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公路。推进农村客运发展,基本实现全省100%镇有站、100%符合通客车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和100%有候车亭的目标。

  (十)扩大人民民主,推进法治广东建设。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严格执行各项决议决定,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建议。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纳入行政决策必经程序。积极推进网络问政,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政府层级监督,接受公众和舆论监督,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认真贯彻实施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启动“六五”普法。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完善依法行政配套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问责制。探索珠三角行政体制协调运作机制,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区。

  建设服务型政府。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窗口”单位服务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转变,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弘扬求真务实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精简会议文件,严格控制各类评比和庆典活动。加强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和绩效审计。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公务员培训,提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回顾“十一五”,勤劳智慧的广东人民创造了令人瞩目的辉煌成就;展望“十二五”,科学发展的宏伟蓝图催人奋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依靠全省人民,再接再厉,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11年1月26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结果,决定批准《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