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建厅:提取住房维修资金或有更多绿色通道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答复省政协委员提案透露———
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有更多“绿色通道”
羊城晚报讯 记者陈晓璇、通讯员张其明报道:“电梯要维修,可以提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需通过2/3以上业主表决通过!”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 称“广东省住建厅”)在答复广东省政协委员邓穗玲关于住房维修资金的监管和使用的提案中透露,将进一步设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绿色通道”,在对电梯维修设 置“绿色通道”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可采取“绿色通道”提取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途径,方便业主提取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护房屋安全使用。
当前使用比例仅为1%
一方面小区维护急需资金却无法筹措到位,另一方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手续繁琐复杂,本该属业主所有的巨额专项资金在银行“睡大觉”。针对此现象,广东省政协委员邓穗玲提出了《关于依法加强我省住房维修资金监管与使用的提案》。
来自广东省住建厅的数据透露,截至2014年末,广东省共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487.7亿元,其中商品住房专项维修资金448.3亿元,累计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33亿元。
邓穗玲指出,维修资金使用程序和审批极为复杂,可行性甚低。在广东一些对维修资金使用较多的地方,其使用比例只有1%左右。由于该专项资金长期存放且难以使用,在造成大笔资金沉淀的同时,又因为管理不透明,使其成为极易引发腐败的温床。
针对邓穗玲该意见,广东省住建厅表示将探索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主管部门或业主大会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管理、提取、使用各个环节进行定期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告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和使用等。
维修资金保值效果差
对于维修资金的收益归属与保值增值问题,邓穗玲认为必须解决。“房地产维修资金的所有人是业主,维修资金存在银行的收益应该归业主所有,但在大部分 地方,基金的收益如何使用是一笔糊涂账。”据介绍,有些地方的住宅维修资金是以活期存款的方式存在银行,利率收益跟不上物价上涨的指数,必然造成该存款的 贬值。
广东省住建厅在答复中坦言,由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只可用于购买国债,且从实际操作看,广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基本都是银行储蓄方式保值增值,保值增值效果较差,业主意见较大。
据介绍,下一步将通过推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预交存制度,加强小区公共部位收益管理等方式,提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和保值增值。
简化程序提高使用效率
从今年5月开始,广东省对电梯更新、改造、维修需要提取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程序进行了简化。由电梯的使用管理人直接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同意后即可提请使用,不需通过2/3以上业主表决通过。
邓穗玲建议对于严重老化、年久失修而亟待维修的小区也要开通使用房屋维修资金“绿色通道”,缩短、简化审批程序,以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和维护业主权益。
对此,住建厅表示将进一步设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绿色通道”。在对电梯维修设置“绿色通道”基础上,进一步科学界定使用“绿色通道”标准,拓宽可采取“绿色通道”提取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途径,方便业主提取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护房屋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