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蔡广辽被开除党籍
广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蔡广辽被开除党籍
羊城晚报讯 记者尹安学报道:30日晚,南粤清风网发布消息,经中央政法委、公安部批准,并征得广东省委、省纪委同意,公安部纪委对广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蔡广辽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蔡广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收受礼金和贵重物品、将本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其他单位支付等。
蔡广辽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蔡广辽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资料显示,蔡广辽1958年生,在职大学学历,1973年起在广东始兴县当知青,1975年9月进广东省政法干部学校读书。1977年9月起至2012年7月,蔡广辽在省公安厅警卫局(处)工作了35年,官至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公安厅警卫局局长。2005年6月,蔡广辽被授予副军职。2012年7月起,蔡广辽任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2013年2月,蔡广辽任省政协社法委副主任。
今年1月13日,蔡广辽被撤销广东省十一届省政协委员资格,同时因违法违纪原因,被免去省政协社法委副主任职务。
蔡广辽简历
男,1958年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73年参加工作。
现任职务:广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军职)。分管警卫工作。
1973年11月—1975年9月,广东省始兴县农科所知青;
1975年9月—1977年9月,广东省政法干部学校学生;
1977年9月—1995年1月,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处办事员、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处长(副师职);
1995年1月—1998年12月,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处处长(正师职);
1998年12月—2003年9月,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局局长(正师职);
2003年9月—2005年6月,广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公安厅警卫局局长(正师职);
2005年6月—2012年7月,广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公安厅警卫局局长(副军职);
2012年7月至今,广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军职)。
南方日报2006年8月29日消息,蔡广辽晋升为武警少将警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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