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广东省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2011协同创新平台建设规划》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首批广东省协同创新平台认定结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4]52号)的要求,近期,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全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开展了绩效检查。根据检查评估结果,华南师范大学牵头组建的“绿色光电子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在省级培育协同创新中心组中评估结果排名第一,列为省级认定协同创新中心候选。按照“成熟一个、论证一个、认定一个”的原则,我厅组织专家对该中心进行了论证认定。专家组经听取中心建设情况报告、实地考察、质询与讨论等程序,均一致同意上述协同创新中心认定为广东省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现将专家认定结果予以上网公示。
公示期一周,从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4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入选名单存在疑问或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向我厅提出。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应包括异议项目名称、单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理由和证据。提出异议者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署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提出异议者为个人的,须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否则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邮编:510080,联系电话:020-37628711,传真:020-37627742,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2016年广东省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结果公示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12月27日
附件
2016年广东省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结果公示名单
序号 | 学校名称 | 中心名称 | 中心类型 |
1 | 华南师范大学 | 绿色光电子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 区域发展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