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广东省基本医疗服务项目(2016年版)》的公示
07.06.2016 20:39
本文来源: 卫生厅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5〕42号)、《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等9部门2015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卫函〔2015〕954号)、《关于实施<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有关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807号)等文件精神,我委组织专家研究制定并形成《广东省基本医疗服务项目(2016年版)》(见附件1),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6年6月7日至6月21日,共15日。如有异议,请于6月21日前将书面意见(按附件2格式填好并加盖单位公章)实名反馈至我委(联系方式:广州市先烈南路17号南座301室,邮编:510060,传真:020-83805506)。
附件: 1.《广东省基本医疗服务项目(2016年版》
2. 意见反馈表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2016年6月7日
(联系人:姚瑞洁,联系电话:020-83872408)
本文来源: 卫生厅
07.06.2016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