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要求,现将我厅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2016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结合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决策机制,强化执法规范,推进法治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
一、2016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有关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进一步厘清职责,修订完善我厅权责清单,审核报审行政许可事项14项43子项、行政处罚事项32项、行政给付事项1项、行政检查事项4项、行政奖励事项3项、其他事项31项。深入推进我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目前已完成我厅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的标准化信息录入工作,编撰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通过合规性审查,正在推进合法性审查。动态修订完善《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指导目录》,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制定《广东省司法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向社会公布我厅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加强法律服务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开展“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推进网上审批流程优化,我厅66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省政府网上办事大厅。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落实年度立法计划,推动司法行政地方立法。《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分别于今年2月和5月经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修订)和《广东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规定》(修订)等项目继续推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2016年我厅按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要求,拟制规范性文件6件。推行制度建设的规划管理,制定了《广东省司法厅2016年制度建设项目计划》,围绕提高效能、规范执法、加强管理,推进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进一步完善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制定了《广东省司法厅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明确将监狱、戒毒单位场所的新建或重大调整,法律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的制定或者重大调整,法律援助条件、标准、申请受理程序的制定或者重大调整等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纳入听证范畴,进一步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执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开展制定《广东省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和《广东省法律服务工作“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的风险评估及专家咨询论证工作;召开关于优化简化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行政审批工作的听证会,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有效地推动我厅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开展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按照《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规定》有关要求,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律师团队为我厅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制定了《广东省司法厅政府法律顾问联络制度》《广东省司法厅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制度》等配套制度。2016年,我厅法律顾问共审查民事合同39份,协助处理复杂疑难案件5起,参与了《广东省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等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及咨询论证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厅的依法行政工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制定《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和《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明确了5大类138项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标准。加强执法监督,探索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购买一批执法记录仪,配备到各执法办案单位,要求各单位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实行全过程记录。制定出台《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监督检查实施意见》,从执法监督检查的范围、内容和基本要求、实施部门、检查方法以及结果的使用等方面对全系统的执法检查监督工作进行了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广东建设考评,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提升执法水平。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对行政执法责任制核定的行政执法岗位、行政执法人员认真进行梳理核查和分类清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台账和动态管理机制。目前,我厅在岗执法人员91名。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2016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3件和政协委员提案27件,其中,厅领导领办的第1686号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完善社区矫正立法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体系的建议》和第20160382号政协委员提案《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的提案》的办理工作,获得肯定。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自觉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认真落实司法建议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16年通过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3472件,发布政务信息及新闻信息2716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4696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7件,接待申请人22批次,已答复131件。通过厅门户网站政民互动、网上办事大厅、“网络发言人”QQ号、“网络发言人”电子邮箱、“网络发言人”专栏开展网络问政工作,收到各类留言、电子邮件等信息18133条,受理有效留言信息869条,答复867条,答复率99%。在腾讯微博上运行“广东省司法厅”政务微博发布厅,共发布微博2801条,拥有听众325871名。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重点,构建预防与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全省已完成138个县(区)、1621个镇(街)和25793个村(社区)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2016年,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共为村(居)委和村(居)民提供服务超过45万人次,其中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8万多人次,直接参与调处矛盾纠纷近万宗,举办法治讲座或上法治课8.6万多场次,提供其他法律服务近6万次,有效地引导和支持群众依法解决纠纷,依法维权。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2016年,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排查纠纷超7万次,成功预防纠纷超3万件,调解矛盾纠纷32.3万件,调解成功31.7万件,调解成功率为97.95%,涉及当事人超143万人,调解协议涉及金额近53亿元。依法及时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2016年,我厅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6件,已办结37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7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6件。对我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情况进行了分析报告。依法做好信访工作,2016年我厅共收到群众来信256件,接待来访群众62批次共104人,收到信访人申请复核案件3起,均妥善处理。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出台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试点工作方案》,安排律师值班,为信访人解答疑难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为厘清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之间的受理范围,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和解决途径进行分类梳理,形成《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清单(试行)》,为基层处理信访问题提供明确指引。
(七)加强组织保障和自身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具体安排和部署;组织召开全省司法行政法制工作会议,交流各地推进依法行政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开展依法行政考评,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制定了《广东省司法厅2016年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计划》,通过党委(组)中心组学习、法治讲座、部门集中学法、普法无纸化学法考试、个人自学等方式,积极开展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举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培训班,依托“广东司法行政大讲堂”举办专题法治讲座。制定我厅机关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培养符合条件的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成为公职律师,积极发挥公职律师在立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行为、复议、应诉、信访、法律文书审查、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快广东司法行政工作行政案件管理系统建设,目前已完成项目采购工作,进入了系统开发阶段。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建设法治政府的过程中,我厅的依法行政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仍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在程序上仍存在瑕疵,有待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下一步,我厅将重点针对上述问题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继续推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修订)、《广东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规定》(修订)立法进程,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探索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二是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 根据上级规定的修订出台情况,修订完善《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我厅重大行政决策的范畴、确立规则、启动程序等。探索建立决策咨询专家库,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实施后评估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建设。 动态完善《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继续做好各项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编制工作。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执法台账、执法文书管理,完善登记立案、监督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决定等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执法过程有据可查。落实《广东省司法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细化工作任务和流程,制定衔接配套措施。
四是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继续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公职律师制度,做好我厅法律顾问的聘请工作。加快广东司法行政工作行政案件管理系统建设步伐。依托广东司法行政学习讲堂等,开展更多法治讲座。
广东省司法厅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