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170044号提案答复摘要

15.06.2017  23:24

      关于民革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的提案,我们主要采取以下五方面的措施:一是加大基层卫生投入,有力地推动社区卫生体系建设。2017-2019年,财政投入14.7亿元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和医疗设备配备,到2019年底实现全省城市地区社区卫生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达到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建标〔2013〕62号)建设标准,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配置均达到《广东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设备参考清单(2016年版)》标准。二是不断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印发了《广东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0〕225号)、《广东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1〕262号)等一系列文件,明确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群众满意、综合效益突出、绩效考核优秀的单位,可在规定标准基础上增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明确在平稳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上,允许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例。要求事业单位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三是不断提升基层卫生人员综合服务能力。落实按编制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费补助政策、设立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等措施,对粤东西北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编制人数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核拨事业费,对粤东西北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设立的全科医生特岗每岗每年补助6万元(不计入单位及个人绩效工资总量)。进一步深入推进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优化基层卫生专技人员职称评审政策,不断减免基层卫生专技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将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重心调整到多出工作实绩上。出台了《进一步改革完善我省基层卫生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规〔2016〕14号),改革围绕健全评审体系、优化评审条件、完善评审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和建立长效机制等五个方面共提出15条具体措施。四是优化基层服务模式,全面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优化签约服务内涵,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分担,到2020年,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五是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致力于构建覆盖全省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体系,实现多点对多点的跨地域、均等化、体系配套的远程医疗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卫生强省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财政投入,落实基层设施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薪酬制度和职称评审改革,推行分级诊疗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快推进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等措施,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