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监管局简报(第16期)

17.05.2014  16:33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简报

 

(第16期)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月24日

                                  

 

 

朱小丹出席全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

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坚决打好

安全生产攻坚战持久战

 

   1月20日下午,省政府在广州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暨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朱小丹在省主会场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副省长刘志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1月9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报全省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2014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及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的主要措施;副省长李春生通报全省2013年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和2014年消防安全工作安排。会议由刘志庚主持。

   朱小丹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去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继续加强,连续9年较好完成国家下达的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控制任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安全保障。但我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总体依然十分严峻。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和“首位”要求,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极端重要的位置,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要将安全生产视为实实在在的政绩,从严、从细、从实、持续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打好安全生产攻坚战和持久战。

   朱小丹强调,今年要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和“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加快构建和扎实落实全方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部署,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用最严格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彰显党和政府的安全责任。下大力气抓好安全生产各项整治,抓好消防、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范,通过改革创新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机制。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突出转变作风,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措施制度落到实处,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和应急力量建设。朱小丹还强调,要认真做好消防安全迎检工作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工作,让老百姓平平安安、高高兴兴过大年。

   刘志庚指出,2013年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46933起,死亡6287人,同比均略有下降;其中生产经营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和1%,是近10多年来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最少的一年。他强调,第一季度,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开工建设比较集中,春运任务繁重,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气温起伏较大,是事故多发时段。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春运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好节前停产和节后复产的安全防范工作;要坚决遏制近期火灾事故多发的势头;要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要加强今冬明春全省大检查发现隐患的督促整改;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会上,刘志庚还代表省委、省政府与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党委、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签订了2014年安全生产责任书。李春生代表省政府与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政府签订了2014年消防工作责任书。省委有关部委、省人大党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负责同志,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政府、省安委会和省消安委全体成员单位、中直驻粤有关单位、省属重点企业及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安委办主要负责同志在省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地在市、县(市、区)设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凝聚共识   抢抓机遇

奋发有为地抓好2014安全监管工作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召开全省安全监管局长座谈会

 

   1月21日上午,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在广州召开全省安全监管局长座谈会,进一步学习贯彻近期国家和省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和1月20日全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13年安全监管工作,交流经验,听取建议意见,安排部署2014年全省安全监管工作。省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晗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冯寿宗主持会议。局其他副厅级以上干部和各处(室、分局),省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以及各地市和顺德区安全监管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黄晗指出,2013年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依靠各地党委、政府,依靠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依靠广大职工群众,标本兼治,攻坚克难,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省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国家下达的事故指标控制任务。全年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46933起,死亡6287人,同比均有下降,其中生产经营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和1%;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0.1%和6.1%;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0%和46.7%,是10多年来较大以上事故控制得最好的一年。

   黄晗指出,我省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依然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是不同地区工作进展差距大,部分地区事故多发、频发;二是部分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安全保障能力不足,城市建设和运行管理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安全监管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三是部分地方、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思想基础反差大,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强,对安全生产未能引起足够重视;四是基层监管力量和技术支撑力量不足,执法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应急救援力量薄弱,安全监管的保障能力与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差距较大。

   黄晗强调,过去的一年,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和省领导先后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胡春华书记、朱小丹省长等先后多次在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上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为我们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为我们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凝聚共识,抢抓机遇,更加奋发有为地抓实抓好本地区安全监管工作。

   黄晗要求,2014年,全省安全监管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胡春华书记等中央和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朱小丹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转变作风、主动作为,注重预防、狠抓治本,依法治理、夯实基础,继续推进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以上事故起数继续下降。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推动树立“红线”意识,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领导同志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解决安全“摆位”问题,纠正经济发展中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方面,督促企业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好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四个到位”;另一方面,推动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管体系,出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度,细化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实施办法,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考核结果真正运用到领导干部评优评先和选拔任用中。三是健全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的职能定位、权限范围和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市场对安全生产的推动作用,建立严格的隐患排查治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安全检查督查制度,健全基层监管机构和力量,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四是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法治水平。加大《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贯和实施,强化依法行政,继续深化“打非治违”,严格执法,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切实用事故追责推动责任落实。五是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重点抓好油气管线和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领域隐患问题的排查治理,及时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杜绝虎头蛇尾。六是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党风廉正建设,锻造一支专业化的安全监管队伍。

   座谈会还邀请获得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的项德启同志参加。会前,黄晗率省安全监管局领导班子亲切会见了项德启同志,对他获得这一崇高荣誉表示热烈祝贺,并号召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向其学习,为安全生产事业作出更大成绩。

 

 

牢记责任 突出重点求真务实

  ——省安委会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为认真贯彻近期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落实胡春华书记、朱小丹省长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省委全会、省“两会”召开期间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省安委会于1月中旬组织11个分别由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厅级领导带队的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督查。

   1月8日上午,省安委会召开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动员会。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总工程师潘游对综合督查工作方案作了说明。综合督查工作组全体成员、省安全监管局有关副厅级以上领导参加了会议。

   黄晗指出,2013年,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持续稳定好转,但12月份以来连续发生一起重大、几起较大事故,教训极其深刻,暴露出我省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问题依然较多,形势不容乐观。他要求,要通过扎实抓好这次综合督查,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省委全会、省“两会”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综合督查工作。二是突出重点,注重方式,确保综合督查工作取得实效。要围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大检查“回头看”、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督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六个方面展开督查。要把明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普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采取不提前打招呼,不定路线,随机下车抽查,随机拟定检查对象的方式,认真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督导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监管工作。三是统筹安排,转变作风,确保综合督查任务圆满完成。要合理、科学安排,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确保真正发现问题,不走过场。充分利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利契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深入群众,确保督查工作的高效、客观、公正。

 

 

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部署

推动全省油气输送管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1月22日下午,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联席会议召集人黄晗在广州主持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省级部门联席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部署进一步加强全省油气输送管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省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厅等18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省安全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有关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黄晗要求,各相关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做到“四个必须”。一是必须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要求,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油气管线安全监管和排查整治工作。二是必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管线管网企业严格对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排查整治要求,深入开展隐患问题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实行整改治理闭环管理。三是必须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创新检查方式,多采用“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实现检查全覆盖,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严格执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四是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组织开展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积极开展部门联合参与的执法行动,健全油气输送管线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形成政府领导、协调联动、联合执法、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结合职责分工,分别围绕部署开展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城镇燃气输送管道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作了交流发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督查组对我省开展

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和

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

    1月14日至1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二司司长苏洁率第9督查组对我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期间,督查组先后对广州市荣城鞋业有限公司和广州地铁1号线公园前站进行了现场安全检查。

    1月15日上午,督查组与广东省、广州市安全监管局座谈,分别听取了广东省和广州市前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情况,并围绕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

   苏洁指出,广东省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安全生产贯穿于经济发展的全局统筹考虑,近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基础不断得到夯实,安全生产形势逐年好转,取得明显成效。但2013年入冬以来,广东省部分重点地区火灾事故连续发生,尤其是深圳“12·11”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她对广东做好当前及下一步工作提出5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要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三是要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的落实;四是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尤其是要发挥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优势;五是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2013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综述

 

2013年,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46933起,死亡6287人,受伤28682人,直接经济损失59705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性事故11862起、死亡2319人,受伤5407人、经济损失48387.7万元,同比分别下降5%、1%、13.6%和13.8%。发生各类较大事故89起,死亡326人,同比分别下降10.1%和6.1%。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起,死亡16人, 同比分别下降50%和46.7%。

工矿企业方面:全省发生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401起、死亡408人、受伤105人、直接经济损失8683.83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47%、4.23%、25.5%和42.65%。

火灾方面:全省发生火灾事故21006起、死亡177人、受伤137人、直接经济损失36595.2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6136起,死亡50人,受伤50人,经济损失30416.8万元。(因统计口径变化,不做同期对比)

   道路交通方面:全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5424起,死亡5647人,受伤28435人,同比分别下降1.1%、1.2%和2.3%,直接经济损失8016.9万元,同比增加1.3%;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5223起,受伤5247人,同比分别下降10%、13.5%,死亡1806人,经济损失2551.4万元,同比分别上升1.1%、3.5%。

水上交通方面:水上交通运输发生事故41起,死亡25人,直接经济损失6211.3万元,死亡人数、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24.2%、17.7%,事故起数与去年同期持平。

铁路交通方面:全省发生铁路交通事故13起,死亡12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197.7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40.9%、42.9%、50%、15.8%。

渔业船舶方面:全省发生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44起,死亡(失踪)17人,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2.7%,事故起数同比上升了37.5%

农业机械方面:全省发生农业机械事故4起,死亡1人,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0.1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是上年同期的1倍,经济损失同比下降98%。

 

 

 

 

 

 

 

 

 

 

 

 

 

 

 

 

 

 

 

 

 

 

 
 
 


  分送:省安委会正、副主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安委会

    各成员单位。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