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监管局简报(第15期)

17.05.2014  16:34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简报

(第15期)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2月13日

 

广东着力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1月8日上午,省政府在广州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春华书记、小丹省长近期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宣贯会议,传达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在武汉召开的部分省市安全生产和大检查工作座谈会以及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的精神,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刘志庚副省长出席并作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林英主持会议,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传达中央、省领导讲话批示和有关会议精神。

   刘志庚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讲话、批示精神和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奖惩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等一系列工作措施落实,全面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凝聚共识,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二是要落实责任,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是要完善制度,全面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四是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监管工作能力。他强调,岁末年初向来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时期,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落实防范措施,严防死守,认真组织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坚决完成今年安全生产各项任务。

   黄晗在发言时对下一步的重点工作提出了六点建议: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的重要会议精神;二是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三是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四是做好我省新修订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贯工作;五是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六是落实更加严密的措施,确保岁末年初和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会期间和年底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刘志庚副省长带队检查成品油管道安全生产

 

   为吸取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线泄漏引发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11月25下午,刘志庚副省长带领省安全监管局和广州市政府、市安全监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前往广州中石化企业,检查油库及成品油管道的安全。省政府副秘书长林英、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和广州市常务副市长陈如桂等一同参加了检查。

   刘志庚副省长一行来到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的中石化黄埔油库,现场检查了油库设施及成品油管道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在监控室详细了解了中石化地下输油管线的铺设和安全监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油库第三方施工的安全监管情况。在监控平台,询问了公司对油库及管道设施各个环节的实时安全监控情况。

   刘志庚在听取了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和中石化华南销售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后,充分肯定了中石化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他强调,广东是生产和销售成品油的大省,石油化工的安全生产监管任务非常繁重,特别是青岛“11.22”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给我省石化行业安全生产也敲响了警钟。他要求,石油化工企业在任何时候都要有居安思危的意识,进一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深刻吸取青岛“11.22”事故教训,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要深刻领会习总书记的“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的重要指示精神,对青岛“11.22”事故引以为戒,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细抓实抓好。二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务必覆盖生产经营各环节,在抓落实上下功夫,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确保安全措施有保障。三是强化隐患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隐患整改“五落实”,狠下决心,及时消除每一处事故隐患。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强化社会监督,共同维护输油管道的安全。五是进一步做好油库周边安全大排查,从根本上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同日,省安委办也向全省发出了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迅速开展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重大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广东省迅速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部署开展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发生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11·22”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时再次对安全生产发表了重要讲话,再次重申“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长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否则就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要求“安全生产要防患于未然;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要深查地下管网这样的隐蔽致灾隐患;要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要深刻吸取事故带来的教训,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

广东是全国石化大省,各类油气输送管道种类多、线路长、输送量大,安全生产任务繁重。青岛“11·22”特别重大事故给我省安全生产特别是石油化工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全面加强石油化工安全生产工作。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近期,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省长朱小丹等专门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出重要批示,并分别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青岛“11·22”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刘志庚副省长立即组织相关部门研究部署,并率队检查广州中石化黄埔油库及成品油管道安全生产情况,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迅速组织开展全省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隐患治理,及时消除各类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2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领导的讲话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全省油气输送管道安全检查整治工作。11月25日,省安委办紧急下发了《关于迅速开展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粤安办明电〔2013〕46号),要求对全省范围的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成品油等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和液化石油气等城镇燃气输送管道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大排查大整治。

二、落实责任,全面检查。一是各相关管道权属单位和使用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力量,对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所辖的各类油气输送管道进行全面检查,完善相关输送管道安全运行档案,整治存在的各类隐患问题。二是各级发改、公安、住建、国资、质监、安全监管等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结合实际,制定重点突出的排查整治方案,组织开展各类油气输送管道的安全检查督查,重点开展以“七不三直”(不发通知、不需陪同、不听汇报、不用接待、不代替执法监察、不代替专业检查、不代替综合督查,直奔企业、直插现场、直接反馈)为特点的安全生产“飞行突查”行动,重点检查穿越公共区域、河流、铁路、公路、桥梁等重要场所(设施)的油气管道,重点整治违章占压、违章施工、重叠铺设、乱搭乱建等重大隐患,确保管道运行安全。

   三、重点督促,协作推进。一是省安委办召集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中央企业召开了专题分析会,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领导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刻剖析青岛“11·2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督促中央企业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常务会决定部署,省安委办协调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把油气输送管道运行安全作为检查督查重点。在此基础上,为提高检查督查专业性和针对性,发出了《关于开展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粤安办明电〔2013〕50号),组织发改、公安、住建、国资、质监、安全监管部门集中开展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专项督查,进一步加大督促指导和重大隐患督办力度,推动油气输送管道检查整治行动向纵深发展。

四、加强宣传,群防群治。一是为强化安全生产社会宣传,11月28日,省安委办组织召开了新修订《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视频宣贯会,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在会上以视频直播方式向全省各地作了宣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充分发挥基层社区(村居)管理组织的优势和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栏、横幅标语、小册子等宣传方式大力普及油气输送管道的安全知识,增强群众自觉维护输送管道安全运行的公民意识,群策群力,群防群治,提高各类油气输送管道防范事故能力,共同维护输送管道安全。

 

广东省安委办召开新修订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视频宣贯会议

 

   2013年9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订,并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学习贯彻和落实好《条例》,11月28日,省安委办召开《条例》视频宣贯会,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作《条例》宣讲。省安全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冯寿宗主持宣贯会。省安委会成员、省属重点企业和中直驻粤企业负责同志以及省安全监管局全体干部职工在省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地级以上市、县(区)安全监管部门以视频直播方式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黄晗围绕《条例》修订的必要性、过程、主要内容和亮点作详细讲解。《条例》全文设六章53条,条文内容既充分吸纳了国内其他城市先进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验,也体现了广东安全生产探索和实践,具有广东特色,明确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为核心的广东安全生产立法理念,突出了“以人为本”的立法精神;体现了“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立法指导思想,着眼于理顺职能,明晰职责;突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法定职责;立足制度建设和制度规范与约束,坚持宽严相济的处罚原则等,既有制度的完善,也有制度的创新。

   黄晗在会议结束时的讲话中指出,《条例》的修订和实施,是我省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政治大事。他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学习贯彻《条例》和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春华书记、小丹省长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加大力度,开展全方位的宣贯活动,务必覆盖到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各个单位,覆盖到每一个企业、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通过抓好《条例》的宣贯和实施,全面落实依法治安,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我省加快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保驾护航。

 

第七届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在香港举行

广东代表队获得企业组冠军

 

   为促进粤港澳安全健康知识交流,提高三地民众职业安全健康水平,第七届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于11月11日晚在香港举行,我省派出的企业组和工会组2支竞赛队伍在竞赛中荣获企业组冠军和工会组亚军。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杨富、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副局长余德旋和广东省总工会副主席张国兴应邀观摩了竞赛。竞赛之前,杨富、黄晗同志还为启动第七届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亮灯。

   此次安全知识竞赛由粤港澳三地代表队各派出一支企业组和工会组参加,竞赛中除传统的必答题和抢答题外,还专设了录像题和装备题。竞赛不但检验了各位队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生产安全基本知识和常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理论掌握,还通过看录像判断的形式,检查队员发现纠正在生产岗位上种种不安全不规范的行为;通过防护装备的选择和穿戴,检验队员对特殊工作场所预防职业危害的能力。经过四个回合激烈角逐,我省代表队在竞赛中荣获了企业组冠军和工会组亚军。竞赛颁奖典礼结束后,香港职业安全健康局主席黄天祥将“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旗帜移交到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手中,“第八届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将于2015年在广东举行。

   11月12日至13日,黄晗、余德旋同志还应邀参加了“香港职业安全健康局25周年志庆暨第廿一届海峡两岸及香港、澳门地区职业安全健康学术研讨会”。黄晗受邀主持了12日下午的学术研讨会,并在13日上午的学术研讨会上,以“夯实基础努力实现职业卫生监管法治化”为题进行了演讲和交流,受到了与会专家学者和代表们的高度评价。

 

广东省举行液氨泄漏事故省市联合应急演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及和春华书记、小丹省长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精神,认真吸取吉林长春“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和上海“8·31”重大氨泄漏事故教训,深化我省涉氨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行动,11月22日上午,省安委办、广州市政府联合举办了“广东省、广州市2013年液氨泄漏事故应急演练”。省安委会副主任、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出席并讲话。省、市两级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地市和广州市各区(市)安全监管部门、涉氨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队伍负责人约260余人现场观摩了演练。

演练分为事故发生、现场处理;事故恶化、企业求援;政府响应、应急处置三个阶段。为保证演练场景真实,本次演练模拟食品冷藏加工企业广东太古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冷库液氨储罐发生焊缝爆裂,大量液氨泄漏,造成多人中毒。企业、黄埔区和广州市相继先后启动事故应急响应,市、区两级公安消防、卫生、气象、环保、质监、供电、供水、吊装、通信以及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等救援保障队伍参与救援。在各参战队伍相互配合、积极应对、协调联动、科学处置下,成功完成了液氨泄漏点堵漏和倒罐转运任务,一场惊心动魄的液氨泄漏事故得到成功处置,标志着此次演练圆满结束。

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对本次液氨泄漏事故应急演练进行点评,认为演练主题鲜明、贴近实战、组织科学,达到了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的预期效果,具有较强教育和示范意义。他强调,广东省是液氨使用大省,涉氨企业数量众多,安全监管形势严峻。他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这次演练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创新应急管理模式,克服现有部分地区和企业演练缺乏针对性和重“”轻“”的思想,结合实际认真组织一次实战性、针对性和科学性强的涉氨企业应急演练,全面提升我省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同时,认真开展液氨生产、储存环节和使用设备设施以及输送管道、安全附件隐患问题的排查整治,务必做到全覆盖、零容忍,全面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推动我省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应急演练结束后,广东省、广州市安全监管局分别为14支省级骨干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和13支市应急抢险队配发了救援装备,提高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

 

广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累计31859家,比2012年底的17195家,增长85.3%。广州、佛山、深圳、江门四市达标企业总数排在全省前四位。

   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在稳步推进的同时,也呈现出明显的行业和地区差异。行业方面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有行政许可的高危企业达标率较高,标准化建设速度较快;工贸企业达标建设速度相对缓慢。其中,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企业达标率分别为64.9%、85.2%和89.7%,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达标率仅47.6%。地区方面的差异主要表现为:达标企业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特别是广州、深圳、佛山、江门等地力度较大,其中,广州、珠海、佛山、江门四地已完成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贸行业则有广州、佛山两地超额完成规模以上企业达标创建的阶段性目标,江门、梅州、珠海、肇庆四地规模以上企业达标率过半,其他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展缓慢。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我省将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单位强化责任、提高认识、狠抓落实、优化服务、畅通信息,切实把安全标准化工作作为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落实,通过加强宣传培训工作的力度、加大培育中介组织的力度、规范企业达标创建工作程序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及时掌握达标创建工作动态,全面推动达标创建工作如期推进。

 

1 11 月份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综述

 

   1—11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36366起,死亡5363人,受伤24779人,直接经济损失48613.14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性事故9868起、死亡1948人,受伤4812人、经济损失38884.24万元,同比分别下降6.8%、8.6%、15.7%和16.9%。今年以来,发生各类较大事故74起,死亡280人,同比下降11.9%和10.0%;1—11月无重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分送:省安委会正、副主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安委

     会各成员单位。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1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