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监管局简报(第33期)

03.08.2015  13:50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简报

 

(第33期)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31日

 

 


省政府召开第三季度防范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

 

7月7日上午,省政府在广州召开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的重要讲话精神,通报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分析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第三季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副省长刘志庚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卢炳辉主持,省安委办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通报了有关情况。

刘志庚要求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全力确保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第三季度工作重点要抓好“五个进一步”:一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三是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四是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改革创新;五是进一步推进重点治理攻坚和专项整治。刘志庚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对照“三严三实”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下功夫解决安全生产“执法不严、工作不实”等问题。省安委办要将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进行任务分解,加强跟踪督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和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对事故多发地区或工作落后地区,要加强督导约谈,促进工作落实。

 

刘志庚副省长与企业负责人进行

安全生产工作谈心对话

 

        7月24日上午,副省长刘志庚在广州与20家来自全省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建材、冶金和商贸等行业领域的企业负责人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谈心对话,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精神,以及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等安全生产的有关新规定、新要求,听取了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意见建议,交流了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和体会。省政府副秘书长卢炳辉、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参加了谈心对话活动。

在充分听取企业负责人代表的发言之后,刘志庚充分肯定了与会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采取的有力措施和取得的显著成效。他指出,近年来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好转。但也必须看到,一些领域和部分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仍未得到根本遏制,重大事故时有发生,暴露出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企业生产安全管理问题仍然突出。他同时指出,我省正处于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型升级关键时期,特别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生产经营企业数量迅速增长,先进科学技术的应用不断深化,生产经营活动日益活跃并深刻变化,各类潜在安全风险不断增加,安全生产面临重大挑战。希望企业负责人深刻认识本企业存在的问题,把安全生产形势估计得更严峻些,把隐患危害的严重性估计得更充分些,把防范措施考虑得更周密些,坚决破除事故“不可避免论”,以“零伤亡”为最高追求目标,切实把企业安全生产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我省举行省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联合应急演练

 

7月16日上午,省安全监管局和东莞市政府在东莞立沙岛联合举行“广东省、东莞市2015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副省长刘志庚现场观摩演练并作讲话。

演练假设九丰能源有限公司码头液化石油气船在向储存球罐卸液化石油气时发生泄漏,并引起闪爆着火和人员受伤事故后,危化企业、东莞虎门港管委会和东莞市政府相继启动应急响应,省安全监管局积极协调应对,派出专业堵漏队进行抢险,协调联动,科学处置,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刘志庚对本次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联合应急演练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演练目标明确、安排紧凑、针对性强,场景模拟逼真、严谨,气氛紧张有序。参演人员严肃认真,处置方式科学规范,是一堂生动的全民应急教育课,对防范和处置类似事件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这次应急演练的经验,创新应急演练方式方法,扭转现有部分地区、企业盲目演练和重“”轻“”的现状,积极推进“双盲”演练,逐步实现应急演练常态化,全面提升应急演练的实战性、针对性和科学性。

 

 

省安委办对有关地区进行安全生产约谈

 

      为深刻剖析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保持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省安委办于7月9日在广州召开了安全生产约谈会。

      会上,被约谈的梅州、东莞、茂名、揭阳、云浮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汇报了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了事故原因,反思了存在问题、提出了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措施。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同志提出了加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省安委办主任黄晗出席会议并讲话。

黄晗依次分析了梅州、东莞、茂名、揭阳和云浮5个地市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举措,就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以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建议,并就贯彻落实好省政府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和本次约谈会议的精神提出五点具体要求:一是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实现“五级五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二是狠抓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将其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动态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配齐配强镇街和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提高专业监管人员的比例;四是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发挥事故警示作用;五是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从源头和根本上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我省组织举办全省安全监管局局长专题研究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会上关于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全面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防范、监督、检查、奖惩措施的落实,细化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消除隐患等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和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职业并防治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7月21日至24日,省安全监管局在广东省委党校举办全省安全监管局局长专题研究班,省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晗出席开班仪式,并结合中央和省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精神,就新形势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措施作了专题报告。

本次专题研讨的内容丰富,安排了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与对策、事故调查处理与应急处置、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等多个专题。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主要领导,及中山、东莞市各5个安全监管直属分局领导,共176人参加本次专题研究班。

 

 

     

【改革专栏】

 

第十二届52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7月23日下午,第十二届52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实际,《办法》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发布。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 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概念和推行范围、原则、机制。规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推行原则为“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自愿”。 二是 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拟订、投保主体、保险费的确定、保险费率的调整。通过保险费率浮动、引进保险公司参与企业安全管理等手段,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 规范了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和保险服务、机制、理赔。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服务制度,发挥风险管理作用,促进、帮助投保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并在投保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依法做好保险理赔服务。 四是 规定了鼓励措施。要求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相结合的机制;保险费可以在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为其优先进入工业园区的条件,以及享受有关产业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投保期间可以不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五是 设定了管理手段。要求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要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重要内容实施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应当公布,为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查询提供便利,并作为重点行业企业风险控制、信用评级和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指标。

 

 

各地动态】

 

广州市安全监管局通过执法监察标准化
一级达标验收

 

近日,省局对广州市安全监管局执法监察标准化进行现场验收,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办法》等文件要求,省局现场验收人员通过查阅制度文件、案件档案等方式,对组织建设、队伍管理、执法行为、执法保障4个方面、14个要素、49个考评点进行逐一考评验收,结果表明广州市执法监察标准化达标一级标准。同时,作为省局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的试点单位,广州市在加强自身创建的同时,大力推进区和镇(街)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目前3个区和25个镇(街)已通过执法标准化验收,取得了较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