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监管局简报(第40期)

25.03.2016  19:53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简报

 

(第40期)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25日

 

 


袁宝成副省长履新伊始检查指导

安全生产工作

 

2月29日下午,广东省副省长袁宝成履新伊始,第一站便来到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看望慰问省安全监管干部职工,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与干部职工进行了座谈交流。

袁宝成在与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干部职工座谈时,对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做好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继续努力,按照国家和省领导的指示精神,一如既往、扎扎实实地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性好转。二是集中力量,加大力度、千方百计的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三是针对新常态下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问题,要重点围绕责任落实、机构建设和支撑体系建设等问题,深入开展调研,提出解决建议,积极汇报,上下齐心一项项的解决,推动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深圳市研究部署城市公共安全

和安全生产工作

 

2月17日,深圳市召开全市城市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反思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教训,部署2016年城市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马兴瑞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长许勤作工作部署。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痛下决心,敢动真格,举全市之力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城市安全治理上打一场“翻身战”,把深圳这座城市建设好、管理好、运营好。深圳作为一座快速发展起来的超大型城市,城市安全存在风险源多、危害性大、新情况多、管理短板多等四个突出特征,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特别严峻。各级各部门要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找准病症和痛点,对症下药,辨证施治,把城市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切实维护好一方平安。

会议指出,光明新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的发生,集中暴露出深圳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仍不完善。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抓紧形成更加管用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强化安全监管机构职能和力量,建立安全风险专业评估防控机制,严格涉及公共安全重大项目的准入和监管,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全面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城市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水平。

会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主体意识和红线意识,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切实把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执行到位。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振奋精神,尽快进入工作状态,开足马力,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尤其对市里明确的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要加快推进,争取尽快见到成效,切实把深圳的事情干好干实。

会议要求深化深圳市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形成更加管用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强化安全监管机构职能和力量,单独设置深圳市安监局,各新区参照单独设立安监执法机构;建立安全风险专业评估防控机制,成立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深入开展城市安全管理方面的课题研究和风险评估;严格涉及公共安全重大项目准入和监管,要求今后凡是涉及公共安全的政府投资重大项目,都交给有专业资质、实力较强的企业建设运营;修订《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和《消防条例》,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定位。

 

 

佛山市启动百万职工安全生产技能提升三大工程

         

      3月11日,佛山市安全监管局和佛山市总工会共同召开“佛山市百万职工安全生产技能提升三大工程”启动大会。省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卫民同志出席启动大会并讲话。

邓卫民指出,佛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首位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市各项事故控制指标连续11年下降,为全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推动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历来是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难题和薄弱环节,佛山市委、市政府开展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安全隐患治理、安全文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佛山市百万职工安全生产技能提升三大工程”活动,从更深入的角度、更广阔的领域推动企业不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意义非凡。希望佛山市通过开展该项活动,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不断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

 

 

【改革专栏】

 

广州市高标准推进镇街专职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员队伍建设工作

 

广州市认真贯彻《广东省安委会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加强镇(街)园区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安〔2015〕10号)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高标准地做好专职安全员队伍建设工作,预计2016年6月底前将全面完成全市3315 名专职安全员的配备计划。截止至2016年3月中旬,越秀、白云、南沙、增城四区已100%完成招录,荔湾、天河两区招录率达90%以上,其他各区正紧锣密鼓推进。广州市还对新招录的专职安全员分7批次开展岗前培训, 3月初,首期441名专职安全员进行了为期15天的封闭式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将分赴各镇街上岗执法。

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镇(街道)园区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建设工作。市委书记任学锋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市安全监管局“抓基层、打基础”、“解剖8·12、 12·20 案例,从基层抓起,做到任务、组织、人员、责任四落实”。时任市长陈建华和市长温国辉也都对此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广州市安全监管局认真落实要求,加强协调督促,积极争取省局支持,扎实推进组建工作。一是强化政策保障。市政府发文确定全市招聘3315名专职安全员,明确各类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的配备要求,明确专职安全员工资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3:7 的比例承担,参照辅警和交通协管员的待遇,下限不低于4. 42 万/人年,市、区两级财政按照5:5的比例一次性补贴每个镇(街道)园区开办费共20 万元。二是力推政策落地。按照科学、民主、公开原则制定招聘计划,将招聘权力下放各区安监和人社部门。市财政局按照90%的比例提前下达2016年度专职安监员队伍建设经费3965万元、开办费1530万元。在法制部门的支持下,专职安全员取得《行政执法证》后,受委托可在镇(街)园区的领导下直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处罚,开创了全国基层合同制专职安全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先河。市安全监管局还研究起草了相关管理办法,目前已在征求意见。三是严抓岗前培训。组织专家编制了全国第一套镇街安监员专用教材,结合事故案例进行教学授课,实行半军事化封闭式培训管理。通过一系列务实创新的举措,确保了培训取得实效。

      据了解,广州市在高标准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建设的基础上,下一步还将探索完善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探索开展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改革,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深圳市督促各区规范基层专职安全员配备

     

      根据广东省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的工作部署,深圳市安委会于2015 年9 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加强街道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规定全市专职安全员组建工作落实“五个统一,五个规范”(即:统一队伍名称,规范工作职责;统一聘用条件,规范用人方式;统一配备原则,规范配备标准;统一培训考核,规范管理体制;统一工资保障,规范薪酬待遇),并督促各区政府(含各新区管委会)迅速行动,高标准做好专职安全员队伍建设工作。在配备数量方面,全市61个街道合计配备专职安全员达3278名(其中新增849名),平均每个街道配备安全员54 名,超过省安委会文件规定的“8-25 名”的标准要求;在工资标准方面,深圳市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的原则,并实行级别工资。宝安区根据工作性质和学历、资历将安全员工作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档,分别为4500/6500/8500 元每月,年薪最高超过10万元;南山区将普通安全员薪酬标准定为每人每月5430 元,中级安全员岗位薪酬标准定为每人每月6430 元。按照人社部〔2012〕55 号文件精神,各区安全员在工资薪酬上均享有每月220 元的安全生产检查岗位津贴;在人员管理方面,深圳市为确保基层安全监督检查员队伍稳定运行,各区认真研究制定有关安全员队伍的招聘、管理、培训、考核及退出等配套管理办法。安全员一般由各区安监局负责招聘人员并培训,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日常使用和考核工作。宝安区还出台了《宝安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暂行管理办法》,对全区安全员的招聘录用、职责待遇、培训考核、巡查要求、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制定了安全员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巡查文书、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安全员的管理。

 

 

【各地动态】

 

珠海市出台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判例会制度

 

根据市委常委会议的决定,最近,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珠海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判例会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判例会的组织形式、召开频次、会议内容等均做出了具体规定。规定例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各区例会由区党委或政府一把手主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区领导、分管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区领导,区安委会有关成员负责同志,各镇(街)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重点行业部门例会由主要领导主持,相关分管领导、各部门相关科(处)室和下级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例会围绕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事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事故隐患销账情况、其它需要协调解决的安全生产工作事项等重点内容进行分析、讨论、研判。

制度》要求市安委办建立安委办领导(或督查专员)挂点联系各区和重点行业部门工作制度,准确、全面掌握各区、各重点行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列席各区、各部门的分析研判例会,以及开展督查检查工作,督查例会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重大事项、问题解决情况以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市安委办将《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每个季度将《制度》实施及各区各部门研究解决问题的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顺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恢复单独设置

 

经省编委领导批准,省编办批复同意单独设置顺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再加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2009年以来,顺德区在大部制改革中成立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在原安监、工商、质监三个局的基础上,合并了原食药局、卫生局、文体局、农业局、经贸局等5个局的部分职能,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仅保留了相关科室。

顺德作为行使地级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地区,工商业发达,市场主体超过15万家,二、三产业从业人员150多万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单独设置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构建适应市场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安全监管体系显得越来越迫切。

今年1月6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着力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抓紧编制实施监管监察能力规划。在随后召开的广东省安全生产和维护公共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省委胡春华书记明确要求机构改革必须有保有压,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这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更是优化完善机构改革的需要。

随着今年初以来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顺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新单独设置,广东省21个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已恢复全部单独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这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优化和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的有力体现,必将为实现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每月数据】

1-2月,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42起,死亡193人,受伤377人,经济损失2055.13万元;发生各类较大事故3起,死亡10人,同比分别下降70%和76.2%;无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