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大开展《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

18.09.2014  18:57

  近日,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汕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少棉、黄宏伟率执法检查组到海丰县、陆河县和陆丰市开展贯彻实施《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汕尾市人大城建宗教工委主任吴华南、市民族宗教局局长杨师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检查。
  汕尾市人大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到海丰县云台寺、基督教海城堂,陆河县东坑聚云寺,陆丰市基督教东海教堂实地考察,详细了解贯彻执行《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情况,并与当地政府、民族宗教工作部门领导及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座谈,听取海丰县、陆河县、陆丰市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工作情况的汇报。
  郑少棉对海丰县、陆河县、陆丰市在贯彻实施《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中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肯定。他要求海丰县、陆河县、陆丰市要以此次宗教执法检查为动力,进一步深入贯彻执行《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法规,切实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水平;要协调处理好旅游景区与宗教活动场所的关系,理顺旅游景区中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体制,切实发挥宗教活动场所在促进当地旅游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要规范好宗教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监督制度,增强财务收支透明度,树立宗教活动场所的良好形象;要大力推动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保,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的后顾之忧;要高度重视解决宗教房产遗留问题,切实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切实发挥他们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及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供稿:汕尾市民族宗教局,编辑:政策法规处郭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