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 办法》(草案)研讨会召开

01.11.2016  00:14

  10月28日,省妇联在肇庆四会召开《广东省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研讨会。省妇联、人大、公安、卫计、民政等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与立法的高校专家学者和广州、深圳、佛山、东莞、肇庆市妇联领导以及四会市基层妇联、派出所、法院、检察院、律师代表参加研讨会。


  省妇联副主席许红强调:为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和操作规程,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真正落地,省妇联专门委托专家,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广东省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对反家暴工作做了更加细化的规定,以保障反对家庭暴力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已将《广东省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作为2017年地方性法规制订计划项目提交省法制办。希望通过本次研讨会,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基层妇联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和充实草案内容,使《广东省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能够更好地出台。
  本次研讨会上,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卓冬青对《办法》(草案)进行了详细的立法说明,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黄雯钊针对《办法》(草案)中设计公安职能的条款内容阐述修改完善意见,四会市东城派出所副所长范伟杰介绍了基层派出所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处理流程。与会人员重点围绕反家暴工作中相关部门的职责、对受害人权利的保护和救济、对施暴人的惩处、社会干预权、宣教预防等方面,积极建言,深入探讨,会场气氛热烈。(肇庆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