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将试点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 零跑动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麦教猛接受羊城晚报专访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黄丽娜 唐珩
粤港澳大湾区如何形成规则相互衔接的市场?商事制度改革还能否进一步推进?疫苗安全如何加强监管?保健品市场如何规范?12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麦教猛,接受羊城晚报记者的专访,一一回应了相关热点问题。
争取粤港澳换城消费后顾无忧
羊城晚报:粤港澳大湾区成为今年两会热议词。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如何创新体制机制,与香港、澳门深度合作?
麦教猛:首先会聚焦与港澳的规则相互衔接。对标港澳、国际市场监管领域先进规则,以商事制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产品准入制度改革、知识产权注册便利化、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为着力点和突破口,加快推进互联网+电子政务。
其次,聚焦携手高质量发展,打造大湾区具有一流竞争力的发展环境。联合港澳开展区域、国际标准研制,推行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互认制度,推进三地质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制定突出粤港澳大湾区特点、体现高质量水平、广泛适用的团体标准和企业联盟标准。
同时,聚焦深度对接与合作,加强协同执法和联动。加强粤港澳市场监管执法及消费维权合作,探索建立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及粤港澳跨境消费纠纷快速处理机制。深化粤港澳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争取在信息资源共享、知识产权互认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羊城晚报:目前,粤港澳三地换城消费已非常普遍,如何让大湾区消费者在湾区内任一地方消费都后顾无忧?
麦教猛:去年4月,大湾区内地九个城市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消委会共同签署了《粤港澳大湾区消费维权合作备忘录》,一体化消费维权合作框架初步形成。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广东已受理转办粤港澳异地消费投诉数十宗,比如,横琴消协借助“跨境视频调解与仲裁机制”成功调解跨境房产消费纠纷,成为内地首宗跨境消费纠纷视频调解的成功案例。
接下来,广东省消委会还将与香港、澳门消委会签订粤港、粤澳维权合作协议,进一步落实落细配套措施,提升消费维权投诉处理信息化水平,利用研发的粤港澳消费投诉统一处理平台,推动粤港澳跨境投诉调解工作提质提速。
“证照分离”覆盖到珠三角九市
羊城晚报:广东是商事制度改革的先行地,今年在商事制度改革方面还有什么新举措?
麦教猛:商事制度改革始于广东、推广全国。2018年,广东全省平均开办企业时间从15.7天压缩至3.43天。2019年新一轮的商事制度改革,首先将持续推动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在去年的基础上,把开办企业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大力推广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试点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零跑动”“零见面”,力争很多地方可以当场办、即时办。
其次,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广东自贸试验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覆盖所有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并争取国家支持,将珠三角9市纳入改革全覆盖范围,持续推动改革从准入领域向准营领域延伸拓展,推进涉企行政审批“减放转优”。
再次,推进市场准入相关领域改革。在原工商、质检、食药各部门行政审批管理专业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从企业准入改革向行业专业改革扩展。同时,在工业产品等领域实施“照后减证”、推广承诺许可审批,并研究推进各项涉企证照的电子化应用。
对疫苗生产实施全过程监管
羊城晚报:2018年,疫苗安全成为群众最关心的话题之一。广东省药品包括疫苗的监管会有哪些举措?
麦教猛:疫苗质量事关百姓生命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2019年,会对疫苗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统筹运用好多种监管手段,让公众对疫苗、对药品更有信心。
将以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为基础,推进监管职责层层落实;以“溯源检查”的方式,强化药品流通环节疫苗、血液制品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开展《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书面检查,以及执业药师“挂证”、疫苗流通使用安全专项检查;以“智能追溯”为目标,强化药品流通(疫苗)电子监管体系建设,将疫苗储存配送过程的产品规格数量批号等追溯信息与温度控制信息等基本数据信息上传系统,确保疫苗冷链过程可监控可追溯。
同时,以排查疫苗生产隐患为契机,全面加强辖区3家疫苗企业生产质量监管工作,完善药品GMP飞行检查(全体系检查,每半年一次)、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巡查,每季度一次)相结合的监管工作机制,对疫苗生产实施全过程、全环节的监管。
严惩违法行为严控产品质量
羊城晚报:“保健”市场近期引发关注,广东也开展了联合整治“保健”市场百日行动,现在成效如何?
麦教猛:“保健”市场主要存在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消费欺诈、制假售假等一系列问题。“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以来,已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6万元,立案查处相关案件497宗,结案20宗,案值26.1亿元。
针对“保健”市场整治复杂、取证难、认定难等问题,全省市场监管部门首先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通过查处一个案件,规范一家企业,警示一个行业。
其次,增强整治合力,加强执法协作和协同共管,督促直销企业、保健食品和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管控产品质量和经营行为。
同时,还要持续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认知意识和辨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