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部门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03.05.2016  16:07

粤教装备函〔2016〕11号

 

省属各有关学校:

为了提高采购效率,规范省教育部门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直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政策法规要求,制订了《广东省教育部门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有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厅装备中心反映。

本文附件可从省教育厅网站( http://www.gdedu.gov.cn )或广东省教育部门政府采购管理平台( http://www.gdegp.com/ )上查阅下载。

 

附件: 粤教装备函11号附件.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4月22日   

 

抄送:省财政厅、厅直属各事业单位、各地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