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26.09.2017  22:13

粤教基〔2017〕200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教育部令第3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编写、审定和使用工作的管理,我厅对2015年印发的《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定管理办法》(粤教基〔2015〕8号)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查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查的管理办法.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