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1.2017  00:46
 
      一、依法全面履行教育管理职能
      (一)稳步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我厅所有的20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初稿在2015年10月底录入完成,并根据省编办反馈意见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于2016年3月全部通过了合法性审核。2016年11月开始根据省编办最新要求,对事项合法性审核的反馈意见再次修改。所有事项均已修改完毕并提交,等待省编办的第二次合法性审核。
      (二)简政放权,明晰政府管理教育边界。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编制责任清单。我厅按照省政府有关调整完善权责清单的工作部署,对2015年省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完善。经调整,共删除22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事项,目前,我厅机关共有行政许可10项、行政处罚19项、行政检查20项、行政确认1项,上述事项已报送省编办,待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三)做好省政府取消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后续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170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粤府〔2016〕105号)有关工作部署,涉及我厅的行政审批事项共有5项,我厅切实做好取消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上述事项的管理办法及监管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事项取消后管理缺位。
      (四)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及数据报送。一是制定《省教育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及数据报送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按要求推进“双公示”相关工作。二是按照广东省“双公示”信息展示格式规范,在我厅官方网站开辟“信用信息双公示”专栏,设置有关信息图标及信息列表。三是对照省教育厅“双公示”事项目录,梳理、汇总“双公示”信息,并将相关信息在“双公示”信息专栏公示。
      二、不断完善教育管理制度体系
      (一)推动完成《广东省教育督导规定》的修订工作。作为2016年广东省规章修订项目,我厅在充分论证和广泛征求各地、各高校及有关省直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广东省教育督导规定(修订草案)》提请省法制办审议。目前,省法制办已经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环节,并会同我厅进行修改完善,拟于近期正式出台。同时,提交《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及《广东省校园安全条例》草案,作为我厅2017年我省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
      (二)开展《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调研工作。广东是民办教育大省,为协助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调研工作,准确反映我省民办教育发展诉求,我厅赵康巡视员带队,3月份广泛开展专题调研,分层次共召开9场座谈会,大、中、小、幼各类民办学校办学者、管理者共89人次参加。经充分酝酿研究,我厅提出系统完整的意见供全国人大调研组参阅。
      (三)协助教育部及省人大、省政府完成有关立法调研及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回复。2016年,共回复教育部、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立法征求意见稿60多份。
      (四)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全年提请省法制办审查规范性文件共15份,其中13份已在省人民政府公报上发布。制定我厅《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并启动清理工作。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编制《广东省教育厅政务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汇编》,作为我厅2016年度依法行政创新成果申报项目报省法制办,夯实阳光政务、依法行政基础。该汇编包含《广东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广东省教育厅政务中心首问负责制度》等10个政务服务制度,《广东省教育厅政务中心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教育厅政务中心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和维护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4个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以及《广东省教育厅政务中心内务管理制度》《广东省教育厅政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等9个内务管理制度,构建起涵盖内部建设、政务服务、政务微信、对口支援等方面的工作机制。
      (二)严格执行有关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执行《省教育厅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试行)》《委厅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工作制度,通过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工委会议等形式实施重大决策的集体审议制,对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和调整、委厅年度部门预算方案(含所属预算单位预算汇总)的审定、涉及教育系统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提请审议的法规规章以及以委厅名义发布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确定机构设置及人事任免等若干相关事项均纳入了集体审议范畴。制定《广东省教育厅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管理办法》,规范广东省教育厅重大行政决策,促进重大教育决策科学、民主、依法。
      (三)提高公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参与度。在作出重大教育决策前,坚持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加强与省法制办及各省直业务部门的沟通协商,充分听取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通过公开听证、网上征求意见、当面座谈等方式扩大学校和群众的有序参与。如2016年4月28日与省发展改革委联合举行广东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会前对听证会各个环节进行了充分评估,提前就有关问题研究答复口径,确保了听证会的有序进行。
      (四)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了完善机关法律顾问制度,降低行政风险,进一步推动教育决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我厅在原先聘请教育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咨询专家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制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方案,拟选定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合同,协助我厅处理部分法律事务,并为重大行政决策等事项提供法律咨询。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广东省教育厅规范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规定》《广东省教育厅行政处罚裁量实施适用标准》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保证教育行政部门公平公正行使行政裁量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入广东省“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制定《广东省教育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程》。
      (二)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为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有效实施,提高我厅行政执法效能,明确执法人员的岗位责任,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及我厅权责清单有关内容,制定并实施《广东省教育厅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执法职责和责任处室(部门)、各级主体责任和执法岗位职责。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打造阳光政务窗口。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府〔2015〕4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出台了《广东省教育厅行政许可统一窗口受理实施方案》,有序推动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工作。政务服务大厅于2016年1月1日开始试运行,试运行期间选取了四项行政许可进驻。2016年1月至10月为止,政务服务大厅共受理业务109项。推广网上办事,提供办事指南、在线申报、网上审批、进度查询等政务服务,实现信息公开发布。构建“网上办事为主、窗口办事为辅”的工作机制,打造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厅网上办事大厅进驻事项104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0项,社会事务服务事项84项,受理办事业务量309笔,全流程办理率95%,办结率98.85%。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广东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建立门户网站及省政府教育信息公开目录更新检查,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及转办的常态机制,坚持做到“二检三及时”(即检查更新时间,检查更新内容,受理及时,答复及时,更新及时)。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约4518条,累计转载省政府网站信息近240期、1260条,更新“媒体聚焦”信息140条;按时受理及答复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0件;合计检查网站更新约89次,平均每月检查省教育门户网站、省政府教育信息公开目录网站更新情况2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9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4次,开展政府网站在线访谈5次 ,在厅网站发布新闻70多篇。
      (三)创新政务公开载体。始终坚持“权威发布、沟通桥梁、服务平台”三大定位,紧紧围绕服务广东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和社会实际需求,将“广东教育”努力打造成有南粤教育特色的“不讲官话的政务微信”。一是注重日常运维。坚持每日推送,每个工作日推送四条教育资讯,精准宣传改革举措,及时反映经验成果。二是提供政务服务。针对教育热点,主动服务,赢得好评。“高考季”打造“高考快讯”栏目,为考生提供备考、志愿填报等资讯服务。“求职季”打造“招聘”栏目,搜集省内事业单位、大型企业招聘信息,每周发布高校供需见面活动情况,助力毕业生顺利求职,吸引近200万网友阅读。“教师资格季”打造“报考”栏目,全方位解读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新政,吸引超过35万人阅读,转发近4万次。三是增强线上互动。开展政务微信徽标征集活动,开通面向公众“评论”功能,增强政务微信与公众互动,同时实行月报制度,通过汇总、分析重大资讯留言评论,把握传播热度和相关舆情,撰写政务微信简报,为厅里提供决策参考。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依法办理教育案件。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申诉等程序,规范操作,既注重实体合法,又追求程序正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查清事实,不断提高办案水平。2016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6件,行政诉讼案件10件,有效地维护了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根据新出台的《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修订《广东省教育厅办理行政应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厅依法行政的制度体系,规范我厅行政应诉工作。
      (二)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的工作制度,9位厅领导参与在线接访;制定《广东省教育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试行)》;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信访维稳工作水平有效提高。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积极协调信访当事人,力争处理结果让群众满意,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截至2016年12月25日,我厅全年信访总量4802件。其中:网信2816件(含厅长在线接访179件),书信1096件,来访771批,转办来电119件。
      (三)依法做好普通高校学生申诉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依法履行学生申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针对学生的申诉,及时受理并对学校处理(处分、退学等)作出程序和实体性审查,并对学生申诉材料提出的内容进行相应核查。程序性审核方面,审核学校在对学生做出处分的各个环节是否合法合规;实体性审查方面,审核学校对学生作出处理的事实是否真实、证据是否充分。最后根据核查情况,对学校处理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依规进行维持;对违规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处理程序的依规作出撤销或变更决定,并告知其享有的其他权利。2016年我厅共受理并依法办理学生申诉6宗。
      七、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建立干部学法机制,加强机关干部法律素质建设。2016年,邀请专家为全厅干部做两次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及新修订的教育法律法规解读,并开展法律知识测试,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提高教育治理的法治化能力。
      (二)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积极谋划“七五”普法工作。我厅荣获“六五”普法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为进一步巩固成果,落实国家、教育部及省“七五”普法规划,加强我省教育系统普法工作,制定《广东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青少年法治宣传为重点,以进一步提升广东省教育系统广东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为主要任务,深入推进我省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宣传。二是做好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在第三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我厅与司法厅联合举办全省学生学宪法活动暨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广东选拔赛。全省各地各校积极组织学宪法相关活动,由我省选送的四名选手在教育部主办的首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总决赛中,获一等奖3项、二等奖1项,并获得最佳应变奖、最佳表达奖等奖项。12月2日,我厅在厅本部设置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分会场,集中收看教育部“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网络视频,组织厅干部职工一起宣读了“2016年宪法晨读”内容。12月4日,我厅联合广东省依法治省办、广东省普法办、广东省司法厅、团省委联合开展的“学宪法 讲宪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在暨南大学举行。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少春出席活动并讲话,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娟出席活动并为省普法讲师团讲师颁发聘书。我省十余所高校、中学学生代表共计1000多人参加了现场活动。三是多形式开展普法活动。开展中小学生普法征文活动。6月,我厅与团省委联合下发通知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及省属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全省青少年“我身边的法律故事”主题征文比赛活动。目前我厅正组织专家征文进行审核评选。与省直各单位协同普法。2016年我厅分别与省检察院、省林业厅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及“野生动物保护法进校园”活动。
      八、不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完善工作机构。为主动适应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需要,扎实推进省教育厅依法行政工作,厅党组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调整了广东省教育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罗伟其厅长担任组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厅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领导、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并先后抽调2人负责协助有关工作。
      (二)加强工作统筹。厅党组先后2次专门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学习传达和落实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落实依法行政有关工作,如落实考核整改工作方案等等。同时,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整体工作部署,把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及学校章程建设、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等内容作为创建教育强镇、强县(区)、强市和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区)的重要内容,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增强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和师生的法治意识,形成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狠抓督导落实。厅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落实。一年来,罗伟其厅长先后5次对加强全厅依法行政工作做出批示,要求各处室、单位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措施,作为全面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观念,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以依法行政考评为契机,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要求,实事求是,认真开展自查自评,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推动委厅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分管厅领导多次召开协调会,与相关处室一起研究落实有关工作。各处室、单位做到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紧密配合,形成依法行政工作合力。
      (四)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认真学习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组织起草我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贯彻实施方案。
      九、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粤发〔2016〕20号)和《广东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法治办〔2016〕10号),建立健全本厅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备程序;逐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二)不断强化机关法律知识培训。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法律知识或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不少于2次,制定年度学法计划,保证计划落实。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制订切合实际的学习培训制度,有计划组织开展我厅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三)加快部署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清理。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原则,加强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审查制度和统计制度,并予以公布,适时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审查率、合法率达100%。2017年,按照省政府法制办部署,完成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应诉和复议制度,规范行政应诉和复议行为。依法及时受理、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牵头办理其他涉及我厅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应诉答复工作,及时为各有关方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统计分析研究,针对复议诉讼中暴露的突出问题、热点问题,建立预警机制,加强制度建设。
      (五)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普法宣传。组织实施《广东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营造良好法治宣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以及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多种载体,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教育,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局面。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1月19日